序号 |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时间 |
1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常乐镇李武德副食店(李武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罚字〔2020〕0198号 |
李武德 |
510921********2351 |
蓬溪县常乐镇李武德副食店 |
蓬溪县常乐镇李武德副食店(李武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第十条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处罚款。 |
2020年9月30日 |
2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常明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
蓬市监罚字〔2020〕0191号 |
陈启春 |
91510921584238943X |
蓬溪县常明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
蓬溪县常明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以:没收涉案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 |
2020年10月9日 |
3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赤城镇姚海水站(姚海)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蓬市监罚字〔2020〕0192号 |
姚海 |
92510921MA688UUR29 |
蓬溪县赤城镇姚海水站 |
蓬溪县赤城镇姚海水站(姚海)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的规定。 |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警告、处罚款。 |
2020年10月12日 |
4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牛当家清汤黄牛肉店(贾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
蓬市监罚字〔2020〕0200号 |
贾忠 |
92510921MA62CRP910 |
蓬溪县牛当家清汤黄牛肉店 |
蓬溪县牛当家清汤黄牛肉店(贾忠)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处罚款。 |
2020年10月22日 |
5 |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蓬溪县天福镇家家乐副食店(陈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蓬市监罚字〔2020〕0199号 |
陈俊 |
92510921MA67TAQL7G |
蓬溪县天福镇家家乐副食店 |
蓬溪县天福镇家家乐副食店(陈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处罚款。 |
202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