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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府办规〔2022〕1号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蓬溪县服务保障企业用工十一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
《蓬溪县服务保障企业用工十一条措施(试行)》已经县政府十一届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蓬溪县服务保障企业用工十一条措施(试行)
一、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组建蓬溪县国有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牵头统筹蓄集调配劳动力资源,满足企业普工、技工、高端技术和管理人才需求,同时通过市场化调配用工,保障劳动力紧缺企业用工需求。引入知名人力资源服务和营运机构,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市场、创业孵化基地。对我县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首次给予5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给予1万元补助,所需资金在县级创新创业引导资金中解决;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首次给予20万元补助,对每年复核合格的给予10万元补助;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9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再给予9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搭建劳动力资源数据共享平台。依托“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V2.0系统”建立健全全县“企业需求岗位数据库”和“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包含全县未就业人员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近3年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就业重点群体劳动力资源信息,同时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每半年摸排更新两大数据库信息资源底数,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汇总调度后,根据县属企业用工需要统筹提供,搭建起全县“企业需求岗位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互通共享的信息交流调度平台,提高人岗供需精准度,将岗位信息精准推送至各类劳动者,进一步提升全县人力资源的活跃度和求职招聘成功率。
三、建立县内长期劳务合作机制。鼓励蓬溪经开区、现代农业园区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乡镇(街道)建立长期劳务战略合作机制,深化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信息交流对接,联合开展重点企业专项用工招聘会,组织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集中组织护送达成就业意向的劳动力到劳务合作地企业就业。蓬溪经开区、现代农业园区可给予劳动力输出的合作乡镇(街道)工作经费支持。
四、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在全县全面推广企业用工服务专员制度,统筹全县就业服务机构人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街道)农民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社区)网格员和已建立的村(社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等力量,落实一对一用工服务专员,主动上门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招聘信息发布、惠企政策宣传等服务。
五、实施企业招工专项补贴制度。对惠企资金加强统筹管理安排,设立企业招工奖励(补贴)。对职业院校(包括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组织该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为我县企业介绍或派遣员工,稳定在岗就业6个月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到企业工作(新员工必须是首次在我市参保,稳定在岗6个月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给予企业招工补贴。该项目奖励、补贴资金从财政资金中解决。
六、健全县内校企合作平台。引导鼓励职业院校(包括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学生留蓬返蓬就业创业。组织学生到企业开展跟岗、顶岗实习等劳动实践,设立“订单班”“定向班”。每开设一个“订单班”“定向班”,人数达30人以上,且在订单、定向企业就业比例达到80%以上的,给予职业院校10万元/班一次性奖励,该项奖励资金从财政资金中解决。建立县内职业院校服务我县企业用工逗硬考核机制,我县公办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我县本地企业见习实习实训比例不得低于60%,未升学毕业生在我县本地企业就业比例不得低于50%。
七、加大企业招引宣传力度。逐步优化调整我县产业结构,引进更多符合我县现代工业体系建设需求的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户蓬溪。融媒体中心等宣传部门要积极宣传推介蓬溪宜居环境、发展成果、就业前景和企业形象,推介我县优质企业经营范畴、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岗位信息等招用工信息,提升企业用工吸引力。对企业在党委、政府的宣传媒介发布信息给予优惠政策。
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实施外出务工人员回引工程,大力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奖补。在蓬溪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可直接在蓬溪落户,其子女可在居住地公立学校就学。稳定在岗1年以上,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企业职工同等享受公租房或公租房租金补贴。在当地企业稳定就业2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在企业所在辖区购买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九、完善职工生活配套服务。大力推进产城一体化建设,在务工人员集中的园区,规范设置诊疗场所(诊室、诊所等)、超市、电影院、书店、餐饮等生活服务业,完善道路亮化工程,合理规划公交车线路,增开公交专线,实现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政府对引进的生活服务业可给予房租、水电补贴;对当地企业职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予交通补助。
十、激发企业招工内生动力。发挥企业招用工主体作用,改善用工环境增强招工吸引力。引导企业建立适应人力资源市场化的招聘模式,增强招才引才的竞争力。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工时、缴纳社会保险。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构建企业与职工诉求共决共商机制,增强职工企业文化认同,用待遇、环境、情感、事业等稳岗留工。
十一、抓好援企稳岗政策落地落实。完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不含专业技术类)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可参照全市最低工资的80%,按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为10%,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财政部门按规定贴息。
对符合其他政策规定已享受有关奖补的同一事项,不得再重复享受以上政策。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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