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村水利中心关于报送2024年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川农水〔2024〕1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逐库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现将蓬溪县2024年度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蓬溪县2024年度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蓬溪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