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确保2020年实现全县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县居保局主动作为、落实责任,动态工作,做到了“应参保尽参保、应代缴尽代缴”。目前,全县已代缴24117人,代缴保险费和给予政府补贴资金共计832.0365万元。
一是主动与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政局对接,核实清理出16至60周岁年龄段符合代缴政策条件的贫困人员名单。
二是交由乡镇社保延伸机构对拟代缴人员情况再次逐一进行核对核实,并标注身份信息。
三是根据核实后的应代缴人员名单,按345元每人标准向县财政申请代缴和政府补贴资金并拨付到基金专户,安排专人在养老保险业务系统记入贫困人员个人账户,完成个人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