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来源:蓬溪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10-27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公安局

关于集中整治县城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进一步优化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蓬溪县公安局决定对县城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蓬溪县城区建成区

二、整治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1、无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伪造变造号牌;

2、酒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

3、闯红灯、逆行、超员超载、不礼让行人、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机动车乱停乱放;

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

5、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通行,加装挡风罩、遮阳篷(伞)等装置;

6、行人闯红灯,横过道路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护栏。

四、整治方式: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和交通民警现场执法的形式开展。

整治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对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蓬溪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