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民政局、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遂宁调查队《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遂民规〔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8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80元/月。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县民政局将于12月补发在册城乡低保对象7-12月调标增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