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和蓄水保供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5〕18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 ,保障水库安全运行 ,逐库落实了地方政府责任人(行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值守责任人,现将蓬溪县2025年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蓬溪县2025年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蓬溪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