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教育督导组:
根据2023年度学前教育工作安排,为全面了解我县学前教育基本情况“80、50”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将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组织力量,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蓬溪县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一)”“蓬溪县2023年秋季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二)”,确保统计报送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规范操作,数据准确
各校(园)填报责任人要认真统计各项数据,严禁虚报、瞒报、谎报、漏报、错报。统计表内应入园幼儿数(6、7、8)项按普九划分的片区、招生范围和户籍所在地进行统计工作,为避免重复、疏漏,各片区乡镇中心所在地应入园幼儿数由乡镇公办中心校(园)填写(民办园不填)。应入园儿童基数必须如实摸排后填写,不得编造篡改。
三、认真统筹、按时完成
各校(园)统计完成的数据需校(园)长审核后签字认可,统计工作敷衍塞责的、上交后审核出明显错漏逻辑错误的将全县通报。为配合事业报表统计工作,所有统计表册电子档最迟于9月7日下班前务必报送至学前教育股邮箱pxxxqjy@163.com,签字盖章的纸质档也一并上交到学前教育股宋昱洁处。逾期未完成统计上报工作影响数据使用或统计工作敷衍塞责数据错漏较多的,将予以全县通报。
联系人:宋昱洁 联系电话:5435376
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