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住房保障办事指南

来源:房管局 发布时间:2014-06-2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住保办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户口迁移时间、住房情况、家庭收入、符合条件出具无房证明);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申请,社区负责受理、调查评议、公示、签初审意见;

→报社区所在镇人民政府审核;

→县民政局负责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进行审核认定;

→县住保办对申请家庭的户口迁入时间和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