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平安四川组〔2022〕6号)、《遂宁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遂平安暨市域组〔2022〕7号)、《蓬溪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蓬平安暨市域组〔2022〕3号)部署要求,为有效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经镇党委决定,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欧云岗(党委书记)
李中明(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 马明双(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段国军(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 诚(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尧(党委副书记)
陈 希(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陈晓英(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杨 杰(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刘 进(副镇长)
杜正林(副镇长)
青秀梅(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蒋 清(党建(政)办主任)
李 兵(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贺小丽(纪委副书记)
何 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其英(财政所负责人)
伍长春(民政办负责人)
甘义锋(宣传文化中心主任)
廖 正(村建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明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小丽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中心。
中共蓬溪县红江镇委员会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