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今年以来,蓬溪统计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焦带队伍、强基础、重执法、抓宣传,持续高效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现将2023年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一是认真落实统计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将统计法治工作纳入2023年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召开局内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部署统计法治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工作与统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局内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借助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法治教育网等载体,常态开展行政法规等内容学习,积极组织统计干部参加国家、省级行政执法考试,增加统计执法队伍人才储备深度和厚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统计执法队配有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0名,聘用法律顾问1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1个,省级行政执法证10个。
(二)严肃执法监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借助县政府常务会、局党组会、职工会等平台,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国经济普查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并适时学习纪检、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二是落实统计监督精神。扎实构建系统完整、协调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上半年代县委、县政府拟稿了《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三是认真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续深化统计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定了《蓬溪县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市统计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四是2023年3月-5月我局以源头数据质量、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为重点,各专业全覆盖检查为手段地开展了核查工作,5月底前向市统计局报送了核查工作报告。
(三)强化基础建设,预防违法违纪行为。今年我局加强了“四上”企业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在库和新入库的企业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统计调查对象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制度,依法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规范数据上报流程,严格报表审核,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畅通普法渠道,明确普法宣传重点。一是认真组织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积极回复县委组织部关于县级部门有关工作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征求意见,对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依据、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培训时间等进行备案;4月26日县统计局局长在县委党校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以“加强统计知识学习,提升基层工作经验”为主题进行授课,共7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行“谁的专业谁负责”,把普法职责任务不重不漏落实到每个专业人员,每个统计领域。三是畅通普法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LED投放屏等媒介,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扩展、畅通统计普法渠道,我局和蓬溪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主办的“五经普”直播专场,通过直播形式向社会大众宣传经普法律知识,缩短与宣传对象间距离,提升统计普法宣传实效性;四是积极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全省统计法治宣讲课件比赛,学习其他市州法治宣传内容与形式。在12月7日联合市统计局一起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普法宣传活动。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虽未出现任何行政违法行为,但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执法力量偏弱。全局仅1个国家统计执法证,无法正常、高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落实不到位。统计执法过程中仅限于文书文字、图片记录执法检查过程,未能做到全过程音频音像记录;三是执法主动性还不够。统计执法多偏向于完成上级安排的执法检查任务,履职尽责主动性不够。四是普法宣传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宣传方式比较单一,还停留在传统宣传手段,导致普法渗透力、传播力、影响力不够,普法宣传作业发挥不充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认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2024年统计法治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强化学习,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论水平。
(二)严格执法检查,保持统计高压态势。一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我局将根据市局安排,开展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届时将制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设立执法检查工作组、召开执法工作动员部署暨统计执法业务培训会。二是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以查促改,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的震慑作用,维护统计法的权威。三是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库内现有企业的核查力度和频率,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数据异常企业(项目)监测审核力度。坚持事前调研预判、事中实时监管、事后分析改进的工作思路。
(三)加强普法宣传,增强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拓广度、多渠道、高质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宣法、守法的意识,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的示范引领、统筹推动作用。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将统计法治宣传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共同推进,在各专业业务培训前,进行统计普法课程宣讲,将统计普法向基层、企业、部门延伸;三是拓宽统计法治学习受众人员,“线上+线下”学习机制相结合引导全局职工、基层统计人员加强法治学习;深入推进“八五”普法,以及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媒体宣传、“溪妹儿”直播等方式,全方位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在季报、年报等关键节点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企业统计员业务水平,增强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及时解答部门、企业疑问,避免因业务不熟导致的数实不一。三是对新入库企业开展“一对一”业务指导培训,做到依法统计,确保上报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