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115108210/2024-00056
  • 公文种类:其他
  • 发布机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蓬府函〔2024〕203号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发布日期: 2024-10-28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蓬溪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批复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8 11: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划定并公布蓬溪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的请示》(蓬退役军人〔2024〕5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划定蓬溪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为5236.08平方米(详见附件)。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陵园被非法侵占。

附件:蓬溪县烈士陵园保护范围测绘图

蓬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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