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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第64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6-06-10 10: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付赤金、王杜红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一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蓬溪县中学校门口与公路段修建人行过街天桥的建议》(Z6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蓬溪中学位于学苑路289号,校门外路段属318国道,是城区重要交通通道。经观测,该路段平峰时段人车通行秩序正常,仅在上下学高峰时段行人过街需求较为集中,存在人车混行、短时拥堵现象。群众对修建人行天桥的期盼较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自2023年7月以来,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教育体育局、普安街道办及蓬溪中学等单位,就校门外人行天桥建设事宜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和现场踏勘。

二、办理情况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蓬溪中学校外人行天桥于2013年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尚未过规,因以往年度交通压力较小,县人民政府暂未纳入相关项目统筹实施。该项目属公益性无收益工程,单独立项需由县财政局兜底修建,而我县财力较为薄弱,现阶段建设时机尚不成熟。且该路段属318国道,依据国道用地管理相关规定,配套用地难以获批,对项目实施形成客观制约。

(二)过渡措施推进。一是县公安交警大队常态化落实“护学岗”工作,安排执勤交警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值守,指挥过往车辆和学生有序通行。二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秩序专项治理,整治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及蓬溪中学优化校内交通组织,已拓宽蓬溪中学侧门,引导师生在高峰时段从侧门及体育馆旁侧门分流进出;同时协调县公交公司将放学时段公交车候车点调整至体育馆,有效分散正门人流压力。四是我局已将人行天桥项目纳入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储备库,积极编报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力争通过项目打捆方式统筹实施。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做好缓堵保畅工作,配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车辆和学生有序通行。二是继续做好项目包装和资金争取工作,积极跟进上级市政项目申报政策和资金投向,力争蓬溪中学校外人行天桥早日纳入相关项目统筹实施。三是密切关注交通流量变化及用地政策调整情况,待资金和用地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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