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明月镇人民政府 关于更新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明月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28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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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我镇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成立明月镇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邓孟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詹凤霞 副镇长
成 员:张洪波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拥军 民政办主任
毛 燕 财政工作办主任
阳秋萍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冯吉祥 村建所所长
冯四海 明月派出所所长
喻鹏源 明月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志林 武装干事
林 琪 社会事务办主任、环保办干部
瞿 欣 综治办干部
王立欢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干部
各村、社区书记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执行语言文字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
(二)认真贯彻省、市、县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明月镇实际,制定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措施,做到内容具体、要求明确、措施得力,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努力使普通话成为机关的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公务活动交际用语、媒体和公共场合讲话用语),充分发挥机关的领导和表率作用。
(四)加强对机关各部门股室、各村(社区)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组织语言文字工作的各类活动。
(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使机关干部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等级。
(六)加强对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
明月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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