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四川省和博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蓬溪经济开发区双创产业园项目(上游片区)中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案
案件来源: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函
被处罚单位(人):四川省和博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272806666XB
立案日期:2025年3月14日 处罚日期:2025年9月3日
处罚文书号:蓬综执罚决字〔2025〕第9-3号、蓬府复决〔2025〕31号
结案日期:2025年9月24日
承办人: 陈应、刘博 填写人: 唐成艳
处罚内容: 四川省和博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蓬溪经济开发区双创产业园项目(上游片区)中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中21#楼一层平
面图纸中设计的卷帘门在火灾时,不具有自行关闭功能,违反强制性条文,该行为违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
规定,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即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执行结果: 当事人于2025年9月23日将处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蓬溪支行
执行方式: 复议结案 归档日期:2025年9月25日 保存期限: 长期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