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科室(科级事业单位) | 履职事项 | 工作事项名称 | 工作事项类别 | 设定依据(来源) | 事项贯通程度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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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道路运输股 (负责人:胡曼丽) | 1.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1.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配发)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 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1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2.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过户)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2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3.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换发)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5.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补办)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6.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注销)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 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机关。经营期限届满,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重新提出申请。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7.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延期)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8.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变更)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3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9.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4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2.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1.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入)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2-1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2.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注销、报停与恢复营运)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换发)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延期)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的道路运输证件管理工作规范。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5.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变更)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客货运输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道路运输经营权。客货运输经营者合并、分立,变更名称或者地址、经营范围,终止经营以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2-2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6.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转出)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7.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未能在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正常显示的车辆,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车辆制造企业为道路运输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后,应当随车附带相关安装证明材料。《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2-3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8.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补办)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9.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过户) | 道路运输类 (行政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2-4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3.客运车辆年审 | 1.客运车辆年审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三)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四)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届满许可) | 1.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届满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优先许可: (一)经营者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 (二)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三)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 (四)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3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6个工作日 | ||
5.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1.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初次申请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八条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4-1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 ||
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变更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3.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延续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4-2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 |||
4.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6.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 | 1.对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的裁决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裁决)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5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裁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5 法定办结时间: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 ||
7.道路客运班线许可证办理 | 1.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信息表办理(补发)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其中对成立线路公司的道路客运班线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其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并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信息表办理(换发)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其中对成立线路公司的道路客运班线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其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并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信息表办理(配发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其中对成立线路公司的道路客运班线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其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并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信息表办理(变更)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其中对成立线路公司的道路客运班线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其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并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8.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变更)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补办)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注销)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新增)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6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5.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换发)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3.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1.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变更)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优先收回。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经营权变更许可手续时,应当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审查新的车辆经营权经营主体的条件,提示车辆经营权期限等相关风险,并重新签订经营协议,经营期限为该车辆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补办)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约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注销)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暂停、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交回原许可机关。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理变更许可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换发)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5.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新增)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原许可机关核实符合要求后,为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7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1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换发)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变更)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8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注销)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11.客运线路许可 | 1.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变更)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客货运输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道路运输经营权。 客货运输经营者合并、分立,变更名称或者地址、经营范围,终止经营以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9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2个工作日 | ||
2.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终止运营)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客货运输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道路运输经营权。 客货运输经营者合并、分立,变更名称或者地址、经营范围,终止经营以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从事班线客运(含定线旅游客运)经营许可(新设)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其中对成立线路公司的道路客运班线或者实行区域经营的,其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并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12.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 1.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变更)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2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以下称租赁小微型客车); (三)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 (四)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 (二)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送本办法第六条相应的材料。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受理备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备案人补充完善。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从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 一) 客运机动车不少于 20 辆,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三级以上; ( 二) 客运机动车辆座位数不得超过 12 座; ( 三) 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从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一)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表;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车辆的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技术等级合格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六)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备案之日起15日内,向符合条件的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其经营范围注明“客运机动车租赁”。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从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自开业之日起 15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 一) 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申请表; ( 二)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三) 车辆的登记证书及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技术等级合格资 料 ; ( 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 五) 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文本。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 15 日内,向符合条 — 13 —件的车辆核发道路运输证,其经营范围注明“ 客运机动车租赁” 。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注销)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2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经营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书面报告。 暂停或者终止分时租赁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原备案机构书面报告。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新增)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2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以下称租赁小微型客车); (三)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 (四)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一)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 (二)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附送本办法第六条相应的材料。 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受理备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备案人补充完善。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0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13.道路货运站(场)经营备案 | 1.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变更)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撤销其相应资格。” 在第一款中的“伪造发票监制章”后增加“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删去第一款中的“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新增)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撤销其相应资格。” 在第一款中的“伪造发票监制章”后增加“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删去第一款中的“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 |||
3.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备案(注销)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撤销其相应资格。” 在第一款中的“伪造发票监制章”后增加“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删去第一款中的“对印制发票的企业,可以并处吊销发票准印证”。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14.网约车车辆信息备案 | 1.网约车车辆信息备案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0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15.客运线路经营主体、起讫地变更许可(变更经营主体) | 1.客运线路经营主体、起讫地变更许可(变更经营主体)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按照第十九条规定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的,车辆数量的变更不需提出申请,但应当告知原许可机关。 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变更和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变更按照重新许可办理。 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1-1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2.客运线路经营主体、起讫地变更许可(变更起讫地)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按照第十九条规定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的,车辆数量的变更不需提出申请,但应当告知原许可机关。 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变更和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变更按照重新许可办理。 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1-2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16.汽车客运站的站级核定 | 1.汽车客运站的站级核定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7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客运站的站级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行业标准核定和管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2 法定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6个工作日 | ||
17.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变更)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按照第十九条规定由经营者自行决定停靠站点及日发班次的,车辆数量的变更不需提出申请,但应当告知原许可机关。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从事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的,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具备法定经营条件,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3.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注销)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合并、分立,变更名称或者地址、经营范围,终止经营以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规定的经营条件的,应当到原许可机关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客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机关和进站经营者。原许可机关发现关闭客运站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对进站车辆进行分流,并向社会公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换发)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 200)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18.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备案 | 1.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备案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9条《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九条从事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的,但应自开业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交以下备案材料:(一)货运代理、货运配载备案申请表;(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五)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文本。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19.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 | 1.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1条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运力配置、社会公众需求、社会公众安全等因素,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授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运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流程图13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 ||
20.承担城乡公交发展规划制定和调整公交线路、站点布局的事务性工作 | 1.公交票价调整 | 公共服务类 (主动服务)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十四条,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县本级 | 胡曼丽 | 服务对象类型:服务群众 | ||
2.县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车辆技术和驾培股 (负责人:唐再明) |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和教练车备案证办理 | 1.教练车备案证办理(转入)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变更备案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教练车备案证办理(变更)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终止)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6.教练车备案证办理(转出)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7.教练车备案证办理(注销)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8.教练车备案证办理(过户)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9.教练车备案证办理(补办)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10.教练车备案证办理(配发)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变更)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2.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新增)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本规定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向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收取备案相关费用。第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流程图14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3.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注销) | 道路运输类 (其他行政权力) | 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第三十七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条件,制定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办理备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原备案机构。 | 县本级 | 唐再明 | 法定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3.县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船舶检验股 (负责人:王磊) | 1.船舶法定检验 | 1.负责船舶建造检验 | 其他类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船舶登记和船舶检验。《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二章。 | 县本级 | 王磊 | 流程图15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检验) 服务对象类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 |
2.负责船舶营运检验 | 其他类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船舶登记和船舶检验。《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营运中的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二章。 | 县本级 | 王磊 | 流程图15-1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类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 |||
2.水上设施设计图纸技术鉴定 | 1.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设计图纸审查 | 其他类 |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四章 《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规定》《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四章 《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规定》 | 县本级 | 王磊 | 流程图15-2 承诺办结时间:6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类型:服务企业;服务群众 | ||
4.县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 港航事务股 (负责人:陈铁) | 1.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1.通航水域岸线安全适用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二十五条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第二十六条 海事管理机构审批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对航道进行修复或者对航道、码头前沿水域进行疏浚的,作业人可以边申请边施工。(二)【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于2021年8月25日经第22次部务会议通过,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根据需要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 (一)勘探,港外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施工、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八)打捞沉船沉物。 第十条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 县本级 | 陈铁 | 流程图16-1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 |
2.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县本级 | 陈铁 | 流程图16-2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 ||||
2.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 1.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必须在装船或者拖带前24小时报海事管理机构核定拟航行的航路、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船舶载运或者拖带安全。船舶需要护航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护航。 第二十二条在内河通航水域中拖放竹、木等物体,应当在拖放前24小时报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按照核定的时间、路线拖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拖放安全。 | 县本级 | 陈铁 | 流程图17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9个工作日 | ||
3.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 1.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当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立即采取停止或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以消除对供水安全的威胁中国政府网。 该条款属于应急处置措施,目的是在饮用水水源水质可能恶化前,迅速切断污染源,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适用对象包括直接或间接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污染程度和水源受威胁情况,决定采取 “停止排放” 或 “减少排放” 等具体措施,并监督执行,以防止污染扩大。 | 县本级 | 陈铁 | 流程图18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备注:三年来未办证 | ||
4.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1.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修正)法律第三十五条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 县本级 | 陈铁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5.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前备案 | 1.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前的备案 | 港航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应当在进行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一)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 (二)航道日常养护; (三)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 (四)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 县本级 | 陈铁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6.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货物作业涉及安全的备案 | 1.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的备案 | 港航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6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条第二款对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依法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县本级 | 陈铁 | 流程图19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备注:三年来未办证 | ||
2.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备案 | 港航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6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条第二款对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依法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县本级 | 陈铁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3.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的备案 | 港航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6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条第二款对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依法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县本级 | 陈铁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4.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的备案 | 港航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6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条第二款对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依法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县本级 | 陈铁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5.重大危险源安全、应急措施备案 | 港航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6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应急预案及其修订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落实情况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五十条第二款对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货物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措施、管理人员等情况,依法报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依法报送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县本级 | 陈铁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7.变更或改造码头等固定经营设施的备案 | 1.变更或改造码头等固定经营设施的备案 | 港航类 (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4条港口经营人变更或者改造码头、客运站、堆场、仓库、储罐、岸电和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固定经营设施,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应手续。依照有关规定无需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县本级 | 陈铁 |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8.航道维护尺度发布 | 1.航道维护尺度发布 | 公共服务类 (主动服务) | 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4版)第2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 县本级 | 陈铁 | |||
9.渡口设置、迁移、撤销的审查 | 9.渡口设置、迁移、撤销的审查 | 其他类 | 《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设置渡口,申请人应当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渡口选址意见书,经渡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征求航务海事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明确渡口区域界线;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 县乡贯通 | 陈铁 | 流程图27 承诺办结时间:2个工作日 | ||
6.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中队 (负责人:吴晓伟) | 1.涉路施工许可 | 1.跨越、穿越普通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普通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普通公路桥梁、普通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五条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县本级 | 吴晓伟 | 流程图20-1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 |
2.在普通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 流程图20-2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3.占用、挖掘普通公路、普通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 流程图20-3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4个工作日 | |||
4.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 流程图20-4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2.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1.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县本级 | 吴晓伟 | 流程图21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3.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1.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 县本级 | 吴晓伟 | 流程图22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3个工作日 | ||
4.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1.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审批类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款:(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超限运输的,向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区、县公路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批; | 县本级 | 吴晓伟 | 流程图23 法定办结时间: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间:1个工作日 | ||
5.承担公路路政领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 1.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2.对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3.对从事挖砂、爆破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等安全的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4.对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5.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6.对多次、严重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和企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7.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8.对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或者损坏、擅自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等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9.对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0.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八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1.对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2.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3.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4.对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或者应当终止收费而不终止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四条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5.对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6.对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7.对擅自进行涉路施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8.对公路工程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十八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19.对擅自更新采伐护路林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20.对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21.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22.对未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4 | |||
23.对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24.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九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25.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逾期不拆除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26.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逾期不拆除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 。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27.对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拒不改正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5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28.对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6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29.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7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30.对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8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31.对车辆超载运输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一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6 | |||
32.对有关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 (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 | 县本级 | 吴晓伟 梁雁兵 陈扬 | 流程图25 | |||
7.蓬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中队 (中队长:吕航) | 1.承担道路运输领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 对道路运输货运和物流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八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九十三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从事危险物品道路运输的运输工具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投入使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一百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已不具备许可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拒绝、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二条、第六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4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站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或者不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标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6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许可证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未按规定投保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58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行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2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改装危险品、放射性物品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4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违反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8条《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69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0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1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人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确定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品名、编号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2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五十八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托运人未按照规定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3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托运人未按照规定包装危险化学品并在外包装设置相应标志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4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范围承运危险货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5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和保存危险货物运单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6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对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记录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7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安全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8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货物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79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1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违反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2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3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4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5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网约车驾驶员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6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87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0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1条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运营企业未在投入运营的车辆上、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首末站和中途站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3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六十一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4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六十六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5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运营企业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6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营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7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8条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含专项工程)未经安全评估投入运营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99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未全程参与试运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0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运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相关信息或者运营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1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未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或者定期报告履行情况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2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高架线路桥下的空间使用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3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损坏隧道、轨道、路基等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设施设备安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4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拦截列车、强行上下车等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5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违反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6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和第八十三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驾驶员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较大以上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8条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及《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执行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场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法定经营条件仍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9条 《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驾驶员培训机构违反规定在核定的培训区域之外设点招生或者培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0条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驾驶培训机构设置招生站(点)未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1条《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驾驶培训机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2条《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客运经营者坑骗旅客、拒载旅客、站外揽客、途中甩客、擅自加价、恶意压价、堵站罢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3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四条、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客货驾驶员在记分周期内扣满记分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5条《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客运班车未按规定进站报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6条《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设立分公司未按规定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7条《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8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调度管理制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89条《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班车、包车客运车辆每日单程运行里程超过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超过公里)未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的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0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一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客运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服务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1条《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作业,虚列维修项目或者只收费不维修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2条《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做好维修记录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3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未办理变更手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4条《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维修前诊断和维修过程检验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5条《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索取、收受学员财物等其他不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6条《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交通运输领域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交通运输领域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4 | |||
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4 | |||
对有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未按核定线路或者规定时间运行、故意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等重大安全隐患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1条 《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吕 航 李纪贤 | 流程图24 | |||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实施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6 | |||
对交通运输领域检查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 县本级 | 申宇羿 吕 航 | 流程图26 | |||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 (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5 | |||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 (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5 |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条 | 县本级 | 李纪贤 杨寿佳 | 流程图24 |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四款 | 县本级 | 吕 航 申宇羿 | 流程图25 | |||
9.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中队 (中队长:侯成) | 1.承担海事、交通运输工程质量领域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 1.对公路工程未交工验收试运营、交工验收不合格试运营、未备案试运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对在港口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对擅自从事港口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对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救灾、国防建设急需物资作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对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二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对擅自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四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对擅自在港口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或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对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又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逾期不改正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对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对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而开工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对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对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5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对危害航道通航安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对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对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未按规定编制运行方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四十二条第(五)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对过闸船舶、船员不遵守运行管理有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四)(五)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对过闸船舶未按规定向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如实提供过闸信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二条第(四)(五)项《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三)( 四)(五)(六)(七)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对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港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6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四)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四)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装、使用安全设备或者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1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8 号)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按照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进行对应调整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在生产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一)项、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对危险货物港口作业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8.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告知应急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4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9.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按照规定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 年第 8 号)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按照第七十六条第四项进行对应调整,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0.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1.对两个以上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2.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拒绝、阻碍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3.对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船票销售单位、港口经营人未按相关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4.对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0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5.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1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 四)项、第三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6.对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或者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3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7.对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4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8.对出租、出借、倒卖《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5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9.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与委托人订立虚假协议或者名义上接受委托实际不承担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6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0.对伪造、变造、涂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许可证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7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1.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8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2.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89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3.对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可之日起日内未开航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0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4.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1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5.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或其船舶在规定期间内,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2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6.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履行备案义务或者报告义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3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7.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为未依法取得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的经营者提供水路运输辅助服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4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8.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与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未订立船舶管理协议或者协议未对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5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49.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订立书面合同、强行代理或者代办业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6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四)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0.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委托人选择其他代理或者船舶管理服务提供者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7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1.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旅客或者委托人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8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六)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2.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以不正当方式或者不规范行为争抢客源、货源及提供其他水路运输辅助服务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99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七)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3.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在售票场所和售票网站的明显位置公布船舶、班期、班次、票价等信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0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八)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4.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以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变更公布的票价销售客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1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九)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5.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使用的运输单证不符合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2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十)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6.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未建立业务记录和管理台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3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十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7.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依据《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4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8.对港口经营人为船舶所有人等指定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提供船舶、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服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5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59.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6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0.对装卸国家禁止通过该港口水域水路运输的危险货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7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1.对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作业前,未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和作业船舶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8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2.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对其铺设的危险货物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货物管道定期检查、检测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09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3.对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危险货物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0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4.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装卸、储存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危险货物或者外包装没有相应标志的包装危险货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1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 四)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5.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在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未设专人负责管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2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九)项、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6.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建立危险货物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3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7.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在取得从业资格的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或者监控下进行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4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8.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对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5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69.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危险货物储存在专用库场、储罐内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6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 四)项、第八十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0.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危险货物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7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十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四)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1.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危险货物专用库场、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8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十条第二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五)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2.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落实情况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19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3.对水路运输企业装卸管理人员、申报员、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0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4.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等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1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五)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5.对未按规定向港口经营人提供所托运的危险货物有关资料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2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六条第(六)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6.对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3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7.对港口作业委托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4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 四)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八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8.对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的管理单位未制定内河码头、泊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5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79.对擅自设置引航机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1条《船舶引航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0.对擅自为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提供服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七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1.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将资格证书转借他人使用、涂改资格证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2.对水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报送从业人员信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8条《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3.对实施危害航标及其辅助设施或者影响航标工作效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4.对触碰航标不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5.对擅自设置、拆除、移动和其他改变专用航标状况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6.对违规向河道倾倒泥沙、石块和废弃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第( 四)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7.对侵占、破坏航道或航道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8.对未按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必要的航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89.对航道工程建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5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0.对港口企业未按规定组织、实施防阵风防台风工作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136条《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1.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直接发包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2.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3.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与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4.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介机构与他人串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5.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6.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或者泄露标底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7.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中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8.对交通运输领域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工程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99.对交通运输领域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实质内容进行谈判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0.对收受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好处,或透露信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1.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2.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中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3.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中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4.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资料时限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5.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6.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第( 四)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7.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超额收取保证金或者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8.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违法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09.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0.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1.对水运工程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7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五十六条《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2.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违法转分包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3.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29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4.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手续开展招标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0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六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5.对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九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6.对交通运输领域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等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7.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8.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二)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19.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四)(五)(六)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0.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1.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2.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3.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危险物品的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栋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4.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3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5.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等级的单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4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6.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5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7.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6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8.对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29.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8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0.对交通运输领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49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1.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从业单位出借资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0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2.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从业单位、人员违反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1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3.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2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4.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3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5.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单位未对材料、构配件等进行检验检测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4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6.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单位不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5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7.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监理单位与相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6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8.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7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39.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监理单位违规承担有利害关系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8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0.对公路建设工程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9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1.对交通运输领域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0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2.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单位违法行为(工程质量方面)直接负有责任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1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3.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2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4.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对其他从业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3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5.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4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6.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5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7.对交通运输领域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6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8.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7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49.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详细说明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8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0.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未经查验合格即投入使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69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1.对交通运输领域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人员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0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2.对交通运输领域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按规定受聘而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1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3.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批准文件、规划或国家规定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2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4.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3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5.对申请公路建设行业从业许可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从业许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6.对公路水运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单位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5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7.对水路货物运输等运营单位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三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8.对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59.对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船舶大气污染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第九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0.对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1.对拒绝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2.对船舶未配置相应的防污染设备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3.对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未遵守操作规程或者未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4.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5.对拒绝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有关船舶噪声污染环境的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6.对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7.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8.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7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4 号):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九条中的“船员适任证书”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69.对未按规定办理船员服务簿变更手续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8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0.对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八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1.对未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定要求的文书以及有关航行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1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2〕15 号)第 37 项《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4 号):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中的“证书”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2.对中国籍船舶擅自招用外国籍船员担任船长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2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64 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四条,删去第一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3.对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4.对不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和要求进行培训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5.对未将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6.对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7.对船舶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8.对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79.对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逾期不改正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9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0.对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1.对船舶进出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2.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3.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4.对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4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5.对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5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四)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6.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7.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内河交通事故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8.对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89.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0.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1.对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2.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三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3.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4.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匿报、毁灭证据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三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5.对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6.对试航船舶未经试航检验并持有试航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6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五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7.对报废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向船舶检验机构报告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7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8.对移动平台、浮船坞、大型船舶、水上设施拖带航行,未经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拖航检验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8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199.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擅自航行或者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19条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0.对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1.对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国国旗航行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2.对中国籍船舶假冒外国国籍、悬挂外国国旗航行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3.对隐瞒登记事实造成双重国籍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4.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或者使用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者临时船舶国籍证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5.对使用他人业经登记的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6.对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登记事实造成重复登记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7.对将未经检验合格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投入使用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7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8.对未按规定载运危险货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8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09.对发生污染损害事故,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拆船污染损害事故,也不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污染措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29条《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0.对拒绝或者阻挠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拆船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0条《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1.对弄虚作假欺骗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2.对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3.对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4.对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即行实施水上水下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5.对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对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采取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等措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6.对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等作业活动的单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器材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7.对船舶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垃圾收集处理情况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8.对船舶超过标准向内河水域排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19.对从事可能造成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等作业活动的单位,未组织本单位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0.对船舶未遵守特殊保护水域有关防污染的规定、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四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1.对船舶违反规定载运污染危害性质不明的货物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2.对船舶发生污染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船舶污染事故报告书》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3.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未经考核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三十五条《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4.对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5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5.对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企业的船员未取得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6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十六条第(一)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6.对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出港口,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在内河通航水域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7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7.对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识别号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8.对未按有关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或者未将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永久标记或者粘贴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4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29.对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0条《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0.对渡船未持有相应的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载运危险货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1条《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1.对渡船不具备夜航条件擅自夜航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2条《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2.对渡船混载乘客与大型牲畜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3条《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3.对风力超过渡船抗风等级、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停航封渡水位线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恶劣天气、水文条件擅自开航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4条《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4.对发生乘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可能危及渡运安全的情形,渡船擅自开航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5条《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5.对未按规定取得安全营运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符合证明或者临时符合证明从事航行或者其他有关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6.对船舶检验人员违反规定开展船舶检验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7.对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托运人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8条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8.对违法从事水上交通、水路运输及服务,港口生产经营,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航道、港口建设和维护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具备经营、生产或者运行安全条件的,逾期未达到安全条件或者在停业整顿、中止运行、限期整改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59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39.对除渡船外的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在非通航水域航行,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浮动设施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1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0.对渔业船舶非法载客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2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1.对从事餐饮娱乐服务的水上设施擅自占用航道、港口岸线,不按照规定的停泊区域和停泊方式停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3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2.对非法从事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单位或者擅自超越资质等级承揽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单位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4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3.对与工程配套的水上交通安全设施、设备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5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六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4.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不按规定配备渡船的消防、救生、视频监控等安全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6条《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5.对迁移、撤销渡口,未及时拆除影响安全的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7条《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6.对未按规定清除港区内的废弃物、遗留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恢复、消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一)未按规定清除港区内的废弃物、遗留物的;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7.对港口经营人明知船舶无经营资格、超越经营范围或者无船舶证书、无船员证书而为其提供港口服务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69条《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8.对港口经营人不服从疏港指挥调度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0条《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49.对逾期未清除港口水域内的沉船、沉物、漂浮物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1条《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0.对破坏整治建筑物、航标、标志标牌等航道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2条《四川省航道条例》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1.对在通航建筑物管理区域内爆破、取土、采石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3条《四川省航道条例》第四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2.对船舶动力、舵机操纵设备等发生故障无牵引设备通过通航建筑物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4条《四川省航道条例》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3.对擅自在闸首、闸室、引航道内抛锚、滞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5条《四川省航道条例》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4.对船舶未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法定证件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6条《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5.对采砂船舶、机具在禁采期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泊、停放或者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77条《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6.对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抗震性能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7条 《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7.对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立隔震减震工程质量可追溯制度的,或者未对隔震减震装置采购、勘察、设计、进场检测、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和存储,并纳入建设项目档案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8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8.对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399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59.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0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0.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对隔震减震装置取样送检或者使用不合格隔震减震装置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1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1.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2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2.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3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3.对交通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机构未按照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4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4.对交通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机构出具虚假鉴定结果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5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5.对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交通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6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6.对依照《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给予单位罚款行政处罚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07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7.对船舶未按照规定使用岸电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8.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3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69.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招标文件后终止招标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4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七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0.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5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1.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信息不符合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6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2.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不按规定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7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3.对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8条《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4.对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擅自撤换现场监理工程师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256条《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2004 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180 号)第三十条第四、五、六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5.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用相应管控措施;进行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9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8 号)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根据第七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进行对应调整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6.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80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8 号)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根据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进行对应调整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277.对逾期不履行交通运输领域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其后果已经或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78.对需要立即清除道路、航道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79.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0.对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逾期不改正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1.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逾期不消除安全隐患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五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2.对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第四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3.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采砂,损害航道通航条件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4.对港区内有关违法储存危险货物的场所、危险货物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 四)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5.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等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停产停业等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6.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7.对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8.对在内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89.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八十二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90.对船舶违反规定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91.对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执法类(行政强制)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6 | |||
292.对公路、水路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6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七十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六条第三款、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293.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行政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47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294.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0条《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七条《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295.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五条《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条《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296.对水运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2条《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297.对港口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六条《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298.对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4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299.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5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九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300.对通航环境及秩序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301.对航道通航条件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302.对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5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十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303.对船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执法类(行政检查)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60条《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5 | |||
304.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 行政执法类(其他行政权力)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7条《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款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
305.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进行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79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8 号)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根据第七十六条第三项、第五项进行对应调整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06.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80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8 号)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根据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进行对应调整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07.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百八十日内三次或者一年内四次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行政处罚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81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8 号)对《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修改,根据第八十八条进行对应调整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 |||
308.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岸线,擅自改变港口岸线使用范围、功能或者转让岸线使用权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 | 蓬溪县交通运输局权责清单第482条《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项 | 县本级 | 侯成 陈钇杉 | 流程图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