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盛元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送批件》收文〔2013〕第926号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决定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标准由3%调整为5%。
二、代征手续费金额,按代征单位实际征收入库金额计算。
三、调整后的代征手续费标准,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