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6〕49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6〕----2284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小麦机耕、小麦机播、小麦机防、油菜机耕、油菜机防、水稻机收、水稻烘干等环节社会化服务。
二、服务主体
服务主体申报条件、遴选程序见《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办法》(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6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县农业农村局4楼农经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服务期限
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必将严处。
(二)申报联系人:高娟,联系电话:0825-5428290。
附件: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遴选办法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
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遴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按照农事农时有序推进,高质量完成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6〕----2284号)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遴选办法。
第二章 服务主体遴选条件
(一)遴选对象
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有服务能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有服务能力的服务企业、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联合体等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
(二)申报条件
服务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从业经验,原则上成立时间2年以上,在册具有相应农机操作证技术人员5人以上,具备相应服务设备和服务人员。大型农机具有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参与项目作业机具要求安装北斗监测终端。
2.工商营业执照齐全,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3.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拥有与所提供服务内容和要求相配套的服务能力,包括农机具(租赁设备,只作为参考)、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和安全管理团队。
4.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未涉黑涉恶,未欠土地流转金;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实施主体遴选程序
(一)项目动员宣传。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电话、网络等形式,宣传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政策精神。
(二)服务主体申请。服务组织结合自身服务能力,编制《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三)实施主体遴选
1.组建评审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服务主体遴选评审组。
2.资料评审。评审组依据《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格审查表》逐项审核申报材料,对服务主体的资格条件和服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3.推荐名单发布。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评审结果,结合全县服务需求,发布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推荐名单。
4.双向选择。各乡镇结合辖区实际,在推荐名单范围内与意向服务主体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本辖区2026年各生产环节(单环节或多环节)的作业服务主体。
5.合同签订与备案。乡镇选定服务主体后,组织村集体与服务主体达签订三方服务合同。合同须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后方可正式实施作业。若选定主体实际服务能力明显低于合同约定任务量,或存在恶意压价扰乱市场秩序、不按照《蓬溪县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价目录表》签订合同等行为,县农业农村局将不予备案,并另行协调处理。
6.简化程序。2023年获评“四川省首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省级重点组织”的主体,只需提交《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及安全保险凭证,无需重复提供其他申报材料。
第四章 资料审查及资格认可
(一)诚信状况。须提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银行征信报告。(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可免提供)。
(二)主体资质。须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满两年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三)内部管理。须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财务制度。
(四)安全生产。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购买作业安全保险。(缺其中一项,视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五)设备与人员。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及作业人员资质须满足蓬溪县2026年社会化服务申报环节的实际需求。牌证管理农机具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核验,年检不合格的机具视为无效机具;若同一主体有两台及以上年检不合格机具,视为安全管理意识缺失,直接取消遴选资格。
附件:1.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格审查表
2.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格审查汇总表
3.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附件1
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格审查表 | ||||||||
审查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 |||||||
序号 | 申报服务主体 | 资格认可事项(合格划“√”,不合格划“×”) | 综合认定“合格”或“不合格” | 备注 | ||||
A、自愿申请与诚信情况:提供企业及法人代表银行征信记录。(违反其中一项,视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 B、主体身份: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满二年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违反其中一项,视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 C、组织、管理: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财务制度健全(缺其中一项,视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 D、服务主体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作业保险。(缺其中一项,视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 E、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机械设备及服务人员资质,能满足今年社会化服务申报环节需求。 | ||||
1 | ||||||||
2 | ||||||||
3 | ||||||||
4 | ||||||||
附件2
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资格审查汇总表
汇总人员: | 年 月 日 | |||||||
序号 | 申报服务主体 | 评审人及评审结论(合格划“√”,不合格划“×”) | 综合认定“合格”或“不合格” | 备注 | ||||
A | B | C | D | E | ||||
附件3
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主体
申
报
书
申报单位:蓬溪县XX农机专业合作社
2026年X月X日
目 录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5年财务报表
四、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记录
五、服务能力说明
1.机械设备清单
2.作业团队构成及资质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保险凭证
七、服务承诺书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
(样表)
年 月 日
服 务 主 体 | 名 称 | |||||||||
地 址 | ||||||||||
统一社会 | ||||||||||
注册时间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移动电话 | ||||||||||
人数 | 机械数量 | 其中:自有机械数量 | 带机入社机械数量 | |||||||
主体类型 |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专业服务公司 □基层供销社 □供销社社有企业 其他(请注明) | |||||||||
服务范围 | □耕(具体作业环节:) □种(具体作业环节:) □防(具体作业环节:) □收(具体作业环节:) □其他(具体作业环节:) | 年服务 (亩次) | 年服务 农户 数量 (户) | |||||||
服 务 主 体 | 申请项目 | |||||||||
申报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蓬溪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表一
(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单位名称: | |||||
机械种类 | 型号 | 登记牌照 | 功率(KW) | 是否安装北斗监测终端 | 备注 |
蓬溪县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表二
(作业团队构成及资质)
单位名称 | |||||||||
人员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家庭住址 (X镇X村) | 主要工作 | 主要操作 机械种类 | 从业证件(农机驾驶操作证准驾车型(G,H,R,S.......))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备注 |
张三 | 男 | 1983.07 | 李家镇...... | 机手 | 拖拉机..... | G..... | |||
李华 | 女 | 1987.02 | 张家镇...... | 财务管理员 | |||||
王伍 | 男 | 1984.08 | ........ | 安全管理员 | |||||
遂宁市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承诺书
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遂宁市蓬溪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相关要求,我XX郑重承诺:
如果我XX入选参加蓬溪县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必将切实做到:1.严格按照项目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规定的社会化服务任务,否则,愿意承担一切相应后果;2.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精心组织,在作业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事故等由我单位自行负责妥善处理;3.不对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对自营土地的作业不纳入补助范围;4.不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5.严格按照服务合同作业,提供的资料真实、全面。如有弄虚作假,愿意承担相应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农机专业合作社(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