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帕金森氏病
1.认定标准
症状+体征,既往就诊病史,磁共振排除其他,排除特发性震颤。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下同);
(2)既往就诊记录。
(二)重症肌无力
1.认定标准
(1)临床表现具备重症肌无力的典型临床特征;
(2)满足以下两项之一:①新斯的明试验阳性;②重复神经刺激技术RNS检查低频刺激波幅递减10%以上,单纤维肌电图SFEMG测定的“颤抖”增宽、伴或不伴有阻滞。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重症肌无力抗体检测(AchR-Ab,乙酰胆碱受体抗体或MUSK抗体);
(3)胸腺CT。
(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
1.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四项之一:
(1)甲状腺功能及相关自身抗体检查异常;
(2)甲状腺彩超提示有甲亢相关表现;
(3)眼部CT或眼科检查有突眼表现或突眼所导致的相关眼病;
(4)心脏彩超、动态心电图提示有甲心病相关表现。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甲状腺功能实验室检查报告;
(3)甲状腺彩超报告;
(4)既往就诊记录。
(四)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
1.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四项之一:
(1)甲状腺功能及相关自身抗体检查异常;
(2)甲状腺彩超提升有甲状腺缺失、萎缩或肿大等相关表现;
(3)有甲亢经过手术治疗或I131治疗病史证明;
(4)心脏彩超、动态心电图提示有甲减性心病相关表现。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甲状腺功能实验室检查报告;
(3)既往就诊记录。
(五)活动性结核病
1.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三项之一:
(1)有病原学或细菌学检查阳性;
(2)有病理学诊断依据;
(3)结核菌素试验阳性或伴有影像学(X片、CT、超声)诊断结核依据。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胸部CT或DR;
(3)两次及以上呼吸道标本涂片或病理学支持结核病证据或分子生物学检测报告;
(4)血常规;
(5)肝功;
(6)肾功;
(7)结核感染T细胞斑点试验(T-spot) 或PPD皮试结果。
(六)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
1.认定标准
患者病史中须有心肌缺血症状和心电图检查;血清学检查有或无心肌损伤标志物升高;冠脉影像学检查(冠脉CT或冠脉造影,包括腔内影像学检查如IVUS、OCT)提示血管狭窄>50%以上。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心电图或动态心电图;
(3)心肌损伤标志物;
(4)冠脉造影或冠脉CT报告或冠脉腔内影像学报告。
(七)原发性高血压
1.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三项之一:
(1)胸部X片提示左心室肥厚或扩大、心电图提示左心室肥厚或严重心律失常;超声心动图提示左心室肥厚或扩大;
(2)CT、MRI等影像学检查提示脑损害;
(3)肾功测定提示肾脏损害或尿蛋白阳性。
2.认定资料
(1)诊室血压或24小时动态血压;
(2)胸部X片或心电图或心脏彩超或头颅CT/MRI或肾功能报告或尿检报告。
(八)慢性风湿性心脏病(风心病)
1.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两项:
(1)彩超或超声心动图提示心脏瓣膜损害;
(2)心功能Ⅲ级及以上或心律失常。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心脏彩超;
(3)心电图。
(九)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1.认定标准
病史、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吞咽功能障碍、平衡功能障碍、语言功能障碍、行走不稳、头昏、头痛等,头颅CT或头颅磁共振诊断提示颅内软化灶。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头颅CT报告。
(十)慢性乙型肝炎
1.认定标准
(1)ALT、AST升高,大于正常值;
(2)乙肝病毒DNA阳性;
(3)既往就诊记录。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乙肝两对半;
(3)HBV-DNA;
(4)影像学检查或超声检查;
(5)血常规、肝功;
(6)AFP。
(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
1.认定标准
同时具备以下两条:
(1)ANA阳性或大于1:80;
(2)补体C3或C4降低。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血常规;
(3)血生化;
(4)自身抗体谱;
(5)尿常规。
(十二)糖尿病
1.认定标准
糖尿病诊断明确,并满足以下三项之一:
(1)合并高血压;
(2)合并血管病变;
(3)合并神经病变。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非同日两次空腹或餐后两小时血糖检验报告单或者糖化血红蛋白≥6.5%检验报告单;
(3)并发症检查资料。
(十三)慢性肾脏病(三期及以上)
1.认定标准
同时具备以下两项:
(1)有2次及以上尿常规异常(指有蛋白尿或者血尿),且时间间隔3个月以上的;
(2)有2次及以上肾功能异常且时间间隔3个月以上的。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肾功能报告。
(十四)类风湿性关节炎(RA)
1.认定标准
(1)实验室检查:RF大于40IU/ML或者AKA、CCP其中一项阳性;
(2)X片或其他影像资料(外周关节)提示骨质疏松或者间歇变窄、融合。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 RF大于40 IU/ml或AKA阳性或CCP阳性检验报告;
(3)X片、CT、MRI、关节彩超任一项检查显示骨质疏松或关节间隙变窄、融合报告。
(十五)慢性心衰
1.认定标准
心脏彩超有心脏扩大,EF小于45%。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心脏彩超或心脏MRI;
(3)BNP或NT-proBNP。
(十六)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除外)
1.认定标准
抑郁障碍;焦虑及相关障碍;强迫及相关障碍; 创伤及应急相关障碍;分离障碍;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睡眠障碍;进食及喂养障碍;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起病于儿童少年的行为和情绪障碍等。
2.认定资料
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心身、心理)科提供的病情诊断证明资料。
(十七)支气管哮喘(含变异性哮喘、胸闷型哮喘)
1.认定标准
(1)反复发作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
(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胸闷和咳嗽;
(4)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和体征)至少应有下列三项中的一项阳性:①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②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③呼气流量峰值(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
符合1~3条或3、4条。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支气管舒张(或激发)试验阳性报告或PEF检查报告。
(十八)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纤维化明显期)
1.认定标准
符合所有三项主要标准和一项次要标准:
(1)主要标准:①巨核细胞增生和异型巨核细胞,伴有网状纤维增多(MF-2~3);②不符合CML,PV,MDS,或其他髓系肿瘤的WHO诊断标准;③有JAK2 V617F、CALR、MPL基因突变。如果没有以上突变,需有其他克隆性增殖的证据。或不满足反应性骨髓网状纤维增生的最低标准。
(2)次要标准(以下检查需要重复1次):①贫血非其他疾病伴发;②WBC>11×109/L;③可触及的脾脏肿大;④LDH增高;⑤骨髓病性贫血。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血常规报告;
(3)骨髓涂片报告;
(4)骨髓活检报告。
(十九)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认定标准
符合所有三项主要标准或两项主要标准和次要标准。
(1)主要标准:①血红蛋白男性>165g/L,女性>160g/L或红细胞压积:男性>49%,女性>48%,或HCT在正常预测均值的基础上升高>25%;②骨髓活检发现三系增生,伴多形性成熟巨核细胞;③有JAK2/V617F或JAK2外显子12突变阳性。
(2)次要标准:血清红细胞生成素低于正常水平。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血常规报告;
(3)骨髓涂片报告;
(4)骨髓活检报告。
(二十)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1.认定标准
符合所有四项主要标准或前三项主要标准+次要标准。
(1)主要标准:①血小板计数≧450×10^9/L;②骨髓活检巨核细胞增生,胞体大、和过分叶的成熟巨核细胞增多,粒系或红系无显著增生或左移,且网状纤维极少轻度(1级)增多;③不符合CML、PV、PMF、MDS或其他髓系肿瘤的WHO诊断标准;④JAK2/V617F或CALR、MPL阳性;
(2)次要标准:存在其他克隆性标记或没有反应性血小板增多症的证据。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血常规报告;
(3)骨髓涂片报告;
(4)骨髓活检报告。
(二十一)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
1.认定标准
符合主要标准或两项以上次要标准者,可诊断系统性硬化症。符合一项次要标准,血清有ANA阳性且抗Scl-70抗体或抗着丝点抗体阳性。出现雷诺征、多发性关节炎或关节痛、食管蠕动异常、伸侧皮肤组织病理检查示胶原纤维组织肿胀和纤维化,血清有ANA阳性且抗Scl-70抗体或抗着丝点抗体阳性,也要考虑早期系统性硬化症的诊断。
(1)主要标准:近端硬皮病,手指的掌指关节以上皮肤对称性增厚、绷紧和硬化,这些变化可累及整个肢体、面部及躯干(胸和腹部)。
(2)次要标准:①手指硬皮病:上述皮肤改变仅限于手指;②手指有凹陷性瘢痕或指垫消失;缺血所致的指尖凹陷或指垫组织消失;③双侧肺基底部纤维化:标准胸片上显示双侧线形或线性结节状阴影,以肺基底部最为明显;可呈弥漫性斑点或“蜂窝肺”外观。这些改变并非其它原发性肺部疾病所致。
2.认定资料
(1)出院证明书或病情证明书;
(2)抗核抗体(ANA)大于1:160抗着丝点型或核仁型、抗Scl-70抗体检验报告;
(3)胸部高分辨CT检查报告。
(二十二)多发性硬化
1.认定标准
(1)病史;
(2)临床表现和体征;
(3)辅助检查(脑脊液,头颅MRI);
(4)排除其他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如: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病。
2.认定资料
(1)疾病诊断证明;
(2)异常检查报告(脑脊液OB阳性或头颅MRI空间多发病灶);
(3)既往就诊记录。
(二十三)多发性肌炎/皮肌炎
1.认定标准
(1)肢带肌(肩胛带肌、骨盆带肌、四肢近端肌肉)和颈前屈肌呈现对称性软弱无力,有时伴有吞咽苦难或呼吸肌无力;
(2)肌肉活检显示,病变的横纹肌纤维变性、坏死、被吞噬、再生以及单个核细胞的浸润等;
(3)血清肌酶谱(如CK、ALD、AST、LDH等)增高或ANA或肌炎自身抗体阳性;
(4)肌电图有肌源性损害;
(5)皮肤特征性皮疹,包括上眼睑紫红色斑和以框周为中心的水肿性紫红色斑;掌指关节和指间关节伸面的Gottron丘疹;甲周皱襞毛细血管扩张性斑;肘膝关节伸面、上胸“V”字区鳞屑样红斑皮疹和面部和面部皮肤异色病样改变。
判断标准:
确诊皮肌炎:符合前四项标准中的任何三项以及第五项标准。
确诊多肌炎:符合前四项标准,但无第五项表现。
2.认定资料
(1)出院证明书或病情证明书(近一年内,三甲医院出具);
(2) 肌电图检查报告;
(3) 肌酶谱或肌炎抗体谱检验报告。
(二十四)自身免疫性肝炎
1.认定标准
(1)血ANA阳性,抗SMA阳性或抗LKM-1阳性,滴度1:80以上(儿童1:20);
(2)无活动性病毒感染标志,无过度饮酒、输血史及服用致肝损药物史及遗传肝脏疾病;
(3)转氨酶升高;
(4)血清γ球蛋白或IgG水平升高;
(5)病理见界面性肝炎、汇管区大量浆细胞浸润,而无胆管损害、无肉芽肿、铜沉淀等病变。
必须在满足第1项的基础上,满足2、3、4、5项之一。
2.认定资料
(1)病情证明书;
(2)2周内血常规;
(3)肝肾功;
(4)乙肝两对半;
(5)丙肝抗体;
(6)HIV抗体;
(7)免疫全套;
(8)肝脏彩超或CT/MRI。
(二十五)白塞氏病(贝赫切特病,1989年国际分类标准)
1.认定标准
具有下列临床征:
(1)反复口腔溃疡:阿弗他或疱疹性溃疡,在1年内反复3次;
(2)反复生殖器溃疡:外阴溃疡或疤痕,尤其是男性;
(3)眼病:色素膜炎,玻璃体浑浊,视网膜血管炎等;
(4)皮肤病变:结节红斑样病变,假性毛囊炎,脓性丘疹,痤疮样皮疹(未服激素类药而出现者);
(5)针刺实验阳性:无菌20号小针头斜行入刺皮内,24—48h后判定。
具有复发性口腔溃疡或反复生殖器溃疡及其余三项中任何一项可确诊。
2.认定资料
(1)出院证明书或病情证明书;
(2)ESR、CRP阳性检验报告;
(3)ANA阴性检验报告;
(4)近一年就诊病史资料。
(二十六)强直性脊柱炎
1.认定标准
(1)临床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腰痛、僵硬在3个月以上,活动改善,休息无改善;
②腰椎屈曲、侧弯活动受限;
③胸廓活动度低于相应年龄、性别的正常人群。
(2)放射学标准:双侧骶髂关节炎≥2级或单侧骶髂关节炎≥3级。
2.认定资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
(2)放射学检查:X线或CT或MRI检查显示双侧骶髂关节呈Ⅱ级及以上损害或单侧骶髂关节呈Ⅲ级及以上损害。
(二十七)肺结核
1.认定标准
有结核病史或接触史及临床表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痰抗酸杆菌涂片或结核菌培养或分子生物学检查阳性,或肺部组织/胸膜病理检查符合结核;
(2)痰抗酸杆菌涂片或结核菌培养或分子生物学检查阴性,但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异常且排除其他肺部疾病者需符合下列各项之一:①临床有结核中毒症状或呼吸道症状(低热、盗汗、消瘦、咳嗽、咳痰或咯血等);②胸部影像学检查符合肺结核特点;③结核菌素试验中度及以上或干扰素释放试验阳性或结核抗体阳性;④经抗结核诊断性治疗有效者;⑤肺外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结核病变者;⑥支气管镜下符合结核病改变;⑦胸水检查符合结核改变。
2.认定资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
(2)痰液病原学报告(抗酸染色或分子生物学或培养)或胸部影像学报告或病理检查报告等。
(二十八)重度骨质疏松
1.认定标准
诊断骨质疏松症的患者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DXA测定的中轴骨骨密度(腰椎或髋部)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2.5且伴有脆性骨折;
(2)无脆性骨折,但DXA测定的腰椎、股骨颈、全髋或桡骨远端1/3骨密度的T-值≤-3.0;
(3)QCT腰椎骨密度≤80mg/cm3。
2.认定资料
(1)病情诊断证明书;
(2)骨密度检查报告(DXA报告或QCT报告)和(或)骨折部位影像学检查报告;
(3)脆性骨折患者需要病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