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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报告

来源: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19 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县人大: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3号)精神,我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见附件)。

附件:1.蓬溪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2.蓬溪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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