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3号)精神,我局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见附件)。
附件:1.蓬溪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2.蓬溪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央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