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镇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实际,制定《红江镇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蓬溪县红江镇委员会 蓬溪县红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红江镇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宁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蓬溪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监测收入标准和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力量组织
挂片领导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四职干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
三、时间安排
6月3日前,各村完成集中排查工作,完成全镇的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完善、清洗等工作。
四、排查内容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挂片领导组织驻村干部、村四职干部、风险排查员(各小组长)等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68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
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扣减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由监测联系人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由监测联系人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只制定了兜底保障措施。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三看帮扶成效如何,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由村“两委”负责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制定防范预案,落实帮扶举措提前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由镇乡村振兴业务人员负责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打印监测对象基础信息,指导监测联系人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各村实际,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人员组织、过程管控、结果认定、帮扶补短等重要内容,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二)反馈县级部门筛查数据。将县级行业部门筛查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反馈至各村。1.监测对象;2.2020年度脱贫户;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4.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5.重度残疾人和2020年以来新致残家庭;6.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
(三)村级调查研判。各村召集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并上报到镇。1.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户;2.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3.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5.村级会商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
(四)开展入户核查。根据镇统一收集汇总县、村两级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形成分村入户核查名单,统筹组织力量至少两人一组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于监测对象,除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外,还要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基础信息。收入支出计算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五)识别认定新增。按照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6800元),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收入支出计算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
(六)信息采集录入。镇乡村振兴办完成各村新识别监测对象基础信息、返(致)贫风险、收入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的采集录入,监测对象信息数据的更新完善,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监测对象的风险回退标注,监测对象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数据信息的补充完善等工作;完成全国防止返贫监测系统数据清洗工作。
(七)分析总结报告。根据各村开展集中排查情况,全面总结全镇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分析和形式研判,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中排查工作总结报告。
六、准确把握时间节点
(一)制定方案、培训、反馈县级部门筛查数据
时间:4月29日至4月30日
各村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村四职干部和风险排查员(各小组长)等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本辖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镇收集县级部门筛查数据反馈至各村。
(二)村级调查研判
时间:5月1日-5月7日
各村召集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XX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村级分析研判会议记录》(附件2),梳理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并上报镇(附件2附表)。
(三)入户核查
时间:5月8日-5月12日
各村根据镇统一反馈的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形成分村入户核查名单,统筹组织力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填写《XX 村(社区)入户核查表》(附件3)。综合研判后对符合监测条件的重点人员,由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监测对象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附件4);同时,入户核查员核实农户家庭情况并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附件5)
(四)信息比对
时间:5月13日-5月14日
各村汇总村级拟纳入监测对象农户名单(含所有家庭成员名单),由镇乡村振兴办汇总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反馈给各村。
(五)评议公示
时间:5月15日-19日
各村召集村民代表、驻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参加民主评议会议,通报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情况,评议提出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根据风险因素拟定帮扶需求,并全程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模板见《四川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参考文本4)。根据评议结果,当天在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四川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参考文本5);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新增监测对象报镇级初审(模板见《四川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手册》参考文本6)。
(六)乡镇初审
时间:5月17日-5月19日
镇根据各村提交名单,由挂片领导组织驻村干部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信息真实性、风险类型准确性、帮扶需求针对性、监测联系人合理性。镇收集汇总各驻村干部审核情况后,将审核结果正式上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定《红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拟新增监测对象的报告》(附件6)。
(七)系统管理
时间:5月22日-6月3日
完成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完善等工作,完成数据清洗工作。
(八)工作总结
时间:6月4日-6月5日
根据全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总结全镇工作并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书面正式件向县乡村振兴局上报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镇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部署,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挂片领导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四职干部具体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组织镇乡村振兴办对各村开展入户排查、会商研判、信息核实、评议公示、复查审核和制定落实帮扶措施等关键环节加强督导检查,各村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度及存在的问题。集中排查期间,市、县乡村振兴局同步开展督导检查,主要了解各地安排部署、业务培训、职责落实、规范程序、审核把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情况,对发现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及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将逗硬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也要防止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放进来,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一体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集中排查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防暑降温药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做好政策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
(四)按时按质报送相关资料。从5月5日起,每周二、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表册11,5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表册8、12,每周四下班前报送表册9,5月23日前报送表册1、2、3、4、5、6、7、9;以上表册需村支部书记签字后纸质档与电子档同步上报至镇乡村振兴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