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优化提升市场消费环境,保障国庆黄金周期间广大消费者放心舒心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广大经营户应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依法诚信经营,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恶意违约毁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产品。
二、食品经营户应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过期食品。餐饮经营户应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减少餐饮浪费,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材料。
三、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店等场所经营户应严格遵守诚信计量相关规定,不得短斤少两。
四、酒店、商超、停车场等经营服务场所均应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对破坏市场消费环境、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若发现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