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

来源: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序号

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时间

1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赤城镇臻品江食品经营部假冒专利案

蓬市监知法查字2022〕009

 

郑文虎

92510921MA7LKEUFXY   

蓬溪县赤城镇臻品江食品经营部

蓬溪县赤城镇臻品江食品经营部假冒专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2022年8月8日

2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萱萱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209号

 

崔杨

92510921MA643RJTXB

 

蓬溪县萱萱小吃店

蓬溪县萱萱小吃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2年8月16日

3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溪县大石镇佳琦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蓬市监处罚〔2022〕210号

 

李俊

92510921MA67Y4086C

蓬溪县大石镇佳琦副食店

蓬溪县大石镇佳琦副食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七)项和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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