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2年,蓬溪县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保基本、可持续、惠民生、推改革”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规范行使职权,我局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医保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专题学习、系统学习,2022年开展中心组会前学法12次。把学法用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2022年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学法用法和法治政府建设述职,16名干部参加2022年遂宁市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应诉业务提升线上培训班,新增3名干部通过执法证考试。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月活动。召开“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推进会,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方式,转发国家、市医保局制作的相关宣传短视频17个,下发宣传海报2309份,宣传折页6326份,先后组织34家医院、2家社区服务站、7家诊所、134家药店,共计269名医保经办人员,2635人次医护人员及368名村医生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医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活动,提高了参保群众对医保基金安全的认识,营造了“人人知法 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蓬溪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做好重大事项事前调研、征求意见和相互沟通,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充分讨论,逐一表态,共同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
(四)强化监督制约。一是组织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辖区内177家定点医药机构全面自查2020年1月1日以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辖区内21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违规793282.83元,违规支付金额539582.21元,目前21家定点医药机构已经主动退回违规支付金额539582.21元至市医保局医保账户。二是开展全覆盖监管和分类重点检查。采取定点医药机构不定期督查方式,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174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稽核稽查和“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183家(次)、全力查处“两定”违规行为183家(次),共计640.7万元(其中:自查自纠主动退回违规金额66.83万元,依法追回违规本金186.82万元、扣除违约金387.05万元),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力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20名,负责日常向居民宣传推送医保政策法规,反映参保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举报医保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力量有待加强。随着医保工作的不断深入,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持续增加。局机关及稽核中心执法力量不足,信息化设备单一,行政执法能力欠缺,专业人员不足。
二是法制工作发展不平衡。因单位组建时间不长,执法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对法律法规掌握相对薄弱,与当前依法行政、服务型执法的形势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能力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立足部门职责,积极履职,努力发挥医保部门作用,助力推进依法治县建设。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每年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2023年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职能,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持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性文件精神,继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式方法,鼓励干部职工提高学法意识、踊跃参与执法资格考试,壮大我局执法队伍,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力量,对恶意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医药机构严肃处理,坚持保障人民群众民生利益不被漠视侵害,坚决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