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中心:
现将《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18日
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持续治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根据《遂宁市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行业清源”的要求,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为突破口,聚焦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恶意拖欠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将市场治乱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日常行业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深挖整治”“长效常治”,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预防多策并举,保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源头整治长效机制,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矛盾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八五”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综合执法系统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学习,深刻领会专项斗争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局意识。时限:长期坚持。
(二)深入排查举报。开展深入细致的线索排查工作,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联合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为重点的乱象深入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发现、处置一体化机制,畅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排查、甄别移交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提高扫黑除恶乱象治理的工作效率。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进乱象治理。会同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乱象治理工作,加大对综合执法领域方面乱象的治理力度,依法打击查处综合执法领域方面的乱象行为,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时限:长期坚持。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严格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依法依规监管工程建设市场的发承包违法行为。强化监管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职责,规范监管流程,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违反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及时进行查处,有效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二)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监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督促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对于项目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必须依法按照情节严重情形给予处罚,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转包挂靠、聚众闹事、阻拦施工、以次充好、指定产品、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进行摸排。
(三)依法查处违规新改扩建等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或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整治工作有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违规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结合综合执法领域的行业特点,利用户外广告、宣传站、车载LED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城区道路路口大型户外LED显示屏高密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口号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培训学习,掌握扫黑除恶知识,提高认知能力,增强扫黑除恶社会乱点乱象治理意识。
(三)加强督查局督查股负责开展对局属各股室队、中心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各项工作,确保打赢这场斗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