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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单位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四部分 附件 14
第五部分 附表 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向学生提供九年的基础教育。
2.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平等接受教育,不论他们的背景、性别、种族等。
3.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社交技能、创新思维、问题解决能力等。
4.负责传授学科知识和技能,如语文、数学、科学、社会科学等,以便学生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和知识储备。
5.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包括自主学习、团队合作、持之以恒等,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如诚实、尊重、公平等。
6.提供各种文体活动和兴趣培养课程,以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需求,例如体育课、音乐课、美术课等。
7.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鼓励他们思考和解决问题,培养创造力。
8.通过教育引导学生形成积极的社会责任感,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环保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
二、机构设置
纳入蓬溪县鸣凤镇吉星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单位机构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93.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50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用经费支出未完成支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9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16万元,占95.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73万元,占4.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3.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16万元,占95.67%;项目支出38.73万元,占4.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5.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24万元,下降4.6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用经费支出未完成支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55.1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24万元,下降4.6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用经费支出未完成支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5.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692.50万元,占80.98%;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1万元,占8.40%;卫生健康支出34.69万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56.06万元,占6.5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55.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77.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61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5.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12万元,增长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12万元,增长100%。
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3.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4人次,共计支出0.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绩效考核接待1次,0.022万元,期末质量检测3次,0.098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吉星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吉星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吉星学校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用于学前教育的资金。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用于小学教育的资金。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用于初中教育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