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蓬溪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火箭人工增雨、森林防灭火和大气污染防控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作业中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展作业的时段: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作业影响区域:蓬溪县辖区范围
三、作业装备:WR-1A型车载式人工影响天气专用火箭
四、作业中出现意外的处理:火箭弹发射后因故降落伞未打开落到地面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当地村委会、镇(乡)政府、公安机关或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报告,并切实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摆弄、搬运或自行拆卸火箭弹,以防发生意外伤人事故。县气象防灾减灾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专家前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