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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梵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宝梵镇 发布时间:2014-06-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宝府发〔2014〕2号
宝梵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清明节及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民间扫墓祭祀活动频繁,春耕备耕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用火增多,管理难度大,加之近期气温回升较快,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切实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清明及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责任

  目前已经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非常时期。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召开会议,对本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进行摸排、落实专人值守,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应急扑救队员24小时开机,要做好扑灭较大森林火灾的思想、物资和人员准备。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自清明节前一周开始,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采取群众容易接受且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清明期间,要积极倡导广大群众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植树、献花等文明、环保、安全的方式祭奠先人,变堵为疏。要努力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影响面,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加大巡查力度

  清明期间,各村(社区)要派专人在重点地段、重点时段采取多种形式劝诫清明祭祖人员变烧纸为压纸、植树等文明祭祖行为。同时,对春游人员要实行重点防范,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落实专人死看死守,严禁燃放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和入林吸烟。切实加强对区内痴、呆、傻以及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和过往车辆的管控力度,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各中小学校要加大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禁止中小学生上山入林玩火。

  四、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到领导、人员、车辆、责任、措施五到位。同时,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要求,使火情信息迅速、准确上传下达,严禁迟报、瞒报、漏报和“关门打火”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做好应急准备,坚持科学扑救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办法,健全森林防火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在不同的火险天气等级下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扑救措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社区)的三职干部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力量扑救,并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在抓紧时间尽快扑灭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严防次生灾害发生,确保扑火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对于跨区域或界址不清火情,应坚持联防联治的原则,不得推诿扯皮,贻误战机,以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对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宝梵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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