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3年度蓬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户籍不在县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新增受理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新就业无房职工、户籍不在县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二、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条件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大、中专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与申请辖区的用人单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在申请辖区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日的有效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且毕业不满5年;
3.申请人及其父母在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
5.申请人若有工商注册,注册资金(认缴)不得高于10万元;
6.以往有自有房屋的申请人及成员,房屋出售、转让等必须满5年(重大疾病或变故除外)。
(二)户籍不在县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与申请辖区用人单位(或实际工作地点在县城区的用工主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且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0%(2023年为5596元);
2.已申领居住证半年以上;
3.申请人及其父母、子女在县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若有机动车,其购车价格不得高于8万元;
5.申请人若有工商注册、注册资金(认缴)不得高于10万元;
6.以往有自有房屋的申请人及成员,房屋出售、转让等必须满5年(重大疾病或变故除外)。
四、申请地点:申请人单位(实际工作地点)所在社区。
五、补贴发放标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群补贴标准5元/㎡/月/人,城镇中等偏低收入人群、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4元/㎡/月/人,保障面积标准20㎡/人。
六、申请所需资料
蓬溪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Ⅱ(新就业无房职工、户籍不在县城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及申请表Ⅱ第3页提到的资料。
蓬溪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