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报送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使用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和支出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二是起草了《蓬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基本思路、监控范围和股室职责。三是组织业务股室参加直达资金培训,对直达资金的预算管理、支付和监控平台的操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同时,建立工作交流群,加强各股室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及时解决监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指标到位情况
2020年,我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指标66639.2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980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946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6282.48万元,其他各类转移支付28706.7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900万元。
三、直达资金用于“三保”情况
下沉财力用于市县基层“三保”指标到位情况共计26172万元,其中用于“保工资”资金合计5094.03万元,用于“保民生”资金合计21077.97万元。下沉财力用于市县基层“三保”资金指标下达共计24316.45万元,其中用于“保工资”资金合计4446.98万元,用于“保民生”资金合计19869.47万元。
四、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止8月21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已分配到位项目指标65778.72万元,分配进度98.71%;直达资金支出36010.41万元,支出进度54.74 %,支出情况如下:
(一)“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租赁及使用费。指标下达223万元,已拨付151.5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天网”二期、三期租赁及使用维护费。主要成效:2020年1-8月,破获案件22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人,服务群众500余次。侵财类案件100%需要依靠天网系统,其中“11.27林元故意杀人案”中更是取得了最直接的破案效果。2020年6月29日指挥鸣凤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现场截停并抓获吸毒前科人员(后证实当时未吸毒)。2020年7月13日通过天网视频追踪,成功找回走失27小时的老人。2020年7月21日,金桥派出所通过天网抓拍图片,进行人像比对成功锁定三名在逃嫌疑人身份,并成功劝其投案自首。
(二)“天网一期”监控服务费。指标下达164万元,已拨付123万元。主要用于原“天网一期”点位升级及新增50个高清夜视监控点位,并将该监控图像与“数字城管”共享。主要成效:1.依托“天网”图像综合平台完成接入社会监控资源3414个。包括已接入学校14所,医院7所,酒店商业区3个,小区22个(公安18雪亮4),景区及停车场5(公安2,雪亮3),政府机构或下属企事业单位11个(雪亮)。此项工作还在持续开展中。2.2020年1-8月,提供破案线索三百余条,抓获犯罪嫌疑人二百余人,服务群众一千余次。侵财类案件100%需要依靠天网系统。其中,2020年4月通过图综平台实时指挥槐花派出所在某洗车场现场抓获肇事逃逸后正在洗车场洗车的嫌疑车辆。5月通过图综平台布控、实时指挥明月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现场截停并抓获在逃人员何某均。2020年8月17日通过天网卡口系统布控,仅用了7小时就抓获了系列盗窃案嫌疑人。在市公安局2020年7月底感知源实地测试中,蓬溪县公安局通过天网卡口追踪在玉泉街成功抓获测试嫌疑人。
(三)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指标下达35万元,已拨付35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突发情况下全县相关单位之间协调处置、统筹指挥能力,实现扁平化、实战化、可视化指挥处置。为县政府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县综治中心、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等相关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增高预留席位,使之具备接入、展示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数字城管、安监监控系统、防汛水利监控系统、教育监控系统、各类视频会议、无线图传系统、无人机系统、可视化指挥系统的功能。
(四)自然灾害公众险。指标下达71.26万元,已拨付71.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蓬溪县辖区内人口在辖区范围内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无法找到责任人的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风险及救援费用支出,保额为80000000元。
(五)保障兑现企业财政奖补和支持疫情复工复产资金。指标下达614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引导资金4446万元、工业发展资金500万元、技改及淘汰落后产能500万元、运行经费700万,已拨付5573.49万元,用于鼓励企业复工复产满负荷生产,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购买员工疫情保险、体检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缓解疫情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我县经济平稳运行。
(六)“三所”运行经费。指标下达3600万元,已拨付1538.26万元。主要用于县城环卫所、园林所、市政所的日常工作运行。
(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指标下达955.03万元,拨付627.86万元,其中:计生事业费支出89.68万元、新冠肺炎防控资相关支出538.19万元。该项目资金保障了卫生健康项目的有序实施,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八)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指标下达8420万元,拨付7362.65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金139.8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生活保障金2731.9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74.83万元、城市低保405.28万元、农村低保3154.63万元、临时救助856.24万元。主要成效:该项目资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我县特困人员生活状况,让广大群众在疫情寒冬之中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九)高龄老年人补贴资金。指标下达900万元,已拨付755.62万元。进一步加强了高龄老人福利保障工作,推进老年人关爱工作质量逐步提升。
(十)就业补助资金。指标下达1583万元,已拨付951.32万元,其中:支付平台建设费45.64万元、吸纳一次性就业补贴14.80万元、1-6月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及保险和农村精准扶贫公岗补贴784.21万元、就业招聘宣传费21.95万元、贫困户创业补贴3万元、大学生见习创业补贴13.09万元,扶贫车间15万元、省级孵化基地认定30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3.63万元。通过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开辟了新的就业岗位,有效解决了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十一)相关保险补助及离退休费。指标下达17192.97万元,拨付16749.62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1780.94万元、离退休费867.31万元、“中人”补发退休费3801.37万元,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和地方经济补助300万元。
(十二)临时价格补贴资金。指标下达2037万元,拨付1834.37万元,其中:民政局1379.71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454.66万元。该项目资金有效降低了物价上涨对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和生产带来的影响,对社会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十三)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指标下达275万元,拨付137.46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教育系统聘请79名安保人员工资及五险。学校配备安保人员,保障学校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校园恶性刑事案件,确保学校校园秩序稳定,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抗疫特别国债安排及支出情况
蓬溪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900万元,其中:蓬溪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扩建传染病区及住院用房(地上)资金8910万元、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96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030万元。截止8月21日,抗疫国债支出99万元,用于购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了卫生健康项目的有序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物资保障。
六、支出核实处理情况
目前,我局在直达资金系统监控过程中,未发现直达资金的支付使用、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情况不合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