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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缴标准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0-21 09: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自费金额

资助金额

普通居民

400元/人


特困供养人员


400元/人

孤儿


400元/人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400元/人

I至II级残疾人


400元/人

重点特扶人员


400元/人

城乡低保对象

100元/人

300元/人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100元/人

300元/人

已稳定脱贫人口

400元/人

2025 年按标准退出

人均财政补助

≥670 元/人

人均筹资标准

≥1070元/人

注:多重特殊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按参保个人缴费“就低不就高”、待遇享受“就高不就低”办理;集中征收期结束前(2025年2月28日)已在本地全额自费参加居民医保的资助参保对象,将于征收期结束后完成应资助费款的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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