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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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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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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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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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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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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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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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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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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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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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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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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吉祥镇万家乐超市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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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市监处罚〔2022〕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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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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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0921MA62UPJH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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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吉祥镇万家乐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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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吉祥镇万家乐超市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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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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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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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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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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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鸣凤镇万家乐超市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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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市监处罚〔2022〕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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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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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10921MA6BQFX4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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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鸣凤镇万家乐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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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鸣凤镇万家乐超市销售侵犯“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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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警告、没收涉案物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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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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