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松、唐学坦、杨宗伦、何志宏、蒋旭、刘明、何毅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商平台快餐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7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摸清情况,掌握信息。
目前,我县共有“饿了么”、“美团”两家网络订餐平台加盟商,其中,“饿了么”加盟商为:蓬溪县快一点配送经营部,“美团”加盟商为:遂宁民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蓬溪分公司。两家网络订餐平台均向我局提交相关资质资料。且两家网络订餐平台均在县城区范围内,入驻餐饮店均为县城区内餐饮店。
二、严格审查,规范入网。
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入驻网络订餐平台的餐饮商家,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局在监管中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必须按照要求审查餐饮商家资质,如资质不全,一律不得入驻平台。同时,要求网络订餐平台保留餐饮店相关订餐点单记录,并不少于6个月。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
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日常工作、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同时,采取约谈、电话、网络交流等方式,规范网络订餐平台相关操作,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认真履行职责。每年组织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外卖包装盒、食材等进行抽检,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四、新型监管方式,大数据助力监管成效。
利用网络监管平台,对我县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风险监管。出现不规范行为及时预警,便于我局监管人员及时掌握信息,并对相关经营店进行监管,督促其整改,提高监管效率。
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