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4-14 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为落实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2018年9月,全省开展通航河流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非法码头的拆除和生态复绿。

责任单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责  任  人

温超勇

联系电话

180 8129 3899

整改目标

取缔非法码头,依法依规完善港口经营手续。

整改措施

1.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非法码头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有序推进整改。

2.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非法码头相关问题整改。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4个砂石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已全部完成注销,砂石输送架已撤除。

2.4个砂石码头复绿工作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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