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为落实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2018年9月,全省开展通航河流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非法码头的拆除和生态复绿。 |
责任单位 | 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
责 任 人 | 温超勇 |
联系电话 | 180 8129 3899 |
整改目标 | 取缔非法码头,依法依规完善港口经营手续。 |
整改措施 | 1.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非法码头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清单,有序推进整改。 2.2024年12月底前,完成非法码头相关问题整改。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4个砂石码头港口经营许可证已全部完成注销,砂石输送架已撤除。 2.4个砂石码头复绿工作已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