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后公示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4〕15号)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对县民政局、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宝梵镇、赤城镇、县机关幼儿园及蓬溪赤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经查,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制度,严守财经纪律,财务收支情况良好。但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原始凭证填报不规范、附件不齐全、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与支付票据不一致、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未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列支会计科目等问题。
特此公示。
蓬溪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