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蓬溪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贯彻落实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川办发〔2018〕41号、遂府办函〔2018〕81号)以及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创新举措情况三大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蓬溪县人民政府网站(www.pengxi.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蓬溪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政通街;邮编:629100;联系电话:0825—5421178;电子邮箱:pxhb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5条。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4条,其中,文件信息6条,占1.1%;动态信息70条,占12.87%;服务信息355条,占65.26%;其他信息113条,占20.78%。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总数(条) | 1955 | ||||
| 2018年新增数(条) | 544 | 文件信息 | 动态信息 | 服务信息 | 其他信息 |
| 6 | 70 | 355 | 113 | ||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集中填报;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广泛、形式单一;三是个别信息公开内容存在错别字。
(六)改进措施
2019年,我们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提升,力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一是对政府信息及时填报;二是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拓宽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主办的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三、贯彻落实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以及推进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定期、不定期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精神和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学习, 强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了解,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水平,以便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三)对照要求,及时公开。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栏,对2018年产生的政府信息在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准确公开,全面完成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任务。
(四)加大力度,重点公开。加大对环保重点信息公开力度,对环境质量信息、环评信息、执法监督信息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信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等环保领域政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公开。
(五)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股室(单位)的目标绩效管理中,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四、创新举措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坚持开展局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会会前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环保系统“环保大讲堂”、“每月一讲”活动,重点对新出台的《环境保护税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及时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附件:主要公开形式图片
蓬溪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 3月13日
附件
主要公开形式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