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蓬溪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蓬溪县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及《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保障,积极拓宽公开方式,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2021年,我局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公开政务信息209条,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为推动蓬溪县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蓬溪县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更新蓬溪县医疗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指南,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时、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按照要求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对申请情况和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公布。2021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蓬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及栏目内容主体责任清单》及时上传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有关医疗保险方面政策或办理信息。并明确专人每周及时在工作动态栏目更新医疗保障工作动态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别于3月和12月中旬对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政务信息开展了全面自查,确保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与发布在其他新闻媒体上的数据保持一致。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三审”制。明确公开信息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第一责任人。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公开信息的初审工作,重点把好公开信息的语言文字关。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公开信息审核工作,重点负责把好公开信息的政策法律关,在全面把控文稿的基础上,对信息稿件的文字规范、政策依据、发布价值以及信息安全性进行审核;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公开信息审发重点负责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导向关,从全局高度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政策法规、信息安全等进行最后审发把关,并确定是否对外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有待深入。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工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学习,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进一步梳理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方法,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手段。进一步改善门户网站服务效能,提高重点政务信息公开实效,确保依申请公开和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渠道畅通,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全面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四是严守政务公开纪律,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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