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蓬溪中农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蓬溪现代农贸城项目2号、3号、4号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案
案件来源: 县自规局移交线索
被处罚单位(人): 蓬溪中农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XXXXXXXXXX05
立案日期:2023年3月14日 处罚日期:2023年7月5日
处罚文书号:蓬综执不罚决字〔2023〕9-03号
结案日期:2023年7月5日
承办人: 杨双辉、陈映军 填写人:杨清茜
处罚内容: 蓬溪中农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蓬溪现代农贸城项目2号、3号、4号楼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执行结果: 已送达当事人
执行方式: 自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