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09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安办发〔2022〕49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压实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推进水电站安全生产长效化治理。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的通知》(川安办〔2022〕39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的通知》(遂安办〔2022〕66号)、《中共蓬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蓬安办发〔2022〕4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建立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地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责任清单制。建立健全县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领导干部包水电站的责任清单制度,压紧压实一对一包保责任,即明确1名县领导包1个乡(镇)、1名乡(镇)领导包1个水电站,要登记整理成册,建档锁定备查。责任包干领导应将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任务逐级压紧压实,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实行任务清单制。分类建立健全属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水电站企业的安全生产任务清单制度,明确各自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责任包干领导照单履职、挂图作战,每季度督查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4次,在汛期等重点时段和隐患治理期间应蹲点值守、靠前办公,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实行督查清单制。建立健全县级水电站安全生产督查清单制度,建立督查组。督查组对地方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及水电站企业落实责任、任务“两张清单”的情况,尤其是对是否履职尽责、是否完成任务进行督查。根据督查评价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运用“两书一函”等机制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四、建立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制度。层层签订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县级水电站牵头监管部门与属地水电站企业签订;县级水电站牵头监管部门与市级水电站牵头管理部门签订;明确责任包干,履职尽责,完成任务。

务必将水电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任务压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县、乡(镇)各级包干领导责任清单以及责任包干领导签字确认的《水电站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要逐级报备。如因工作调整、人事变动等原因需要更换责任包干领导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确定责任包干领导,并逐级上报备查。建立县级督查组,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县水利局将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开展督导。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