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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蓬溪让你心动 河湖保护邀你行动 水清岸绿河长保护 生态家园你我共筑

来源:蓬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2-12-05 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蓬溪县积极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在全县各级各部门掀起学习《条例》热潮,让《条例》深入人心,助推河湖管护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着力推动河湖长制由“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

一、强主体重点宣传,提升各级河长管护能力

为提升全县河湖管护能力,县河长办第一时间组织河湖管护主体学习《条例》,让每一名河长做《条例》自觉践行者、维护者。一是强化学习引领,提高学习主动性。县级总河长会议、总河长办公室主任会议集体组织3场《条例》学习,各级河长和河长制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参与学习300余人次。全县乡镇党委政府和干部职工大会组织《条例》学习,镇、村河长和干部参与学习600余人次。县河长联络员单位学习《条例》30余场,乡镇河长办结合河湖长制“七进”学习《条例》,全面提升各级河长学习《条例》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对照原文学习,争做河湖管护示范者。蓬溪县积极响应省、市河长制办公室部署,县河长办统筹资金订购1500份《条例》,实现县、乡、村、组四级河长和县联络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经办同志人手一份,覆盖率达100%。为督促各级河长各级部门认真对照原文学习,争做河湖管护示范者,县、镇两级河长制办公室将《条例》学习情况纳入日常督查,确保管护主体知责尽职。通过组织各级河长、各级部门认真学习《条例》,辅以督查通报,逐步实现推行河湖长制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

二、全社会广泛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

为提高全县河湖长制知晓率和河湖管理保护成效宣传度,提升社会群众参与意识监督意识,蓬溪县河长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条例》宣传。一是做好《条例》解读,让群众“看懂学明”。结合“世界水日”“保护母亲河日”“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制小型画册、围裙、布袋和文字宣传单,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手册15000余份,全面宣传解读《条例》的内容和重大意义。以维护更换河长公示牌为契机,利用现有公示牌宣传《条例》,公示牌一面公示河长信息等,另一面宣传《条例》内容,引导群众参与并监督全县各级河长履职和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镇、村也通过展台咨询、坝坝会、上门宣传等方式开展了《条例》的解读宣传。二是丰富宣传载体,让《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各级党政机关、乡村(社区)市政交通要道等LED显示屏和公交车站台等宣传《条例》,让广大社会群众知晓《条例》、贯彻《条例》、宣传《条例》。在政府网站和地方主流媒体公示河长信息时,一并公示《条例》,让广大社会群众知晓每条河流的河长和各级河长相关职责,积极监督全县河长履职与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现场开展答题活动,设置《条例》具体内容的相关问题,促进参与人员在活动中学习《条例》。从“党政治水”到“全民治水”,正是这一份份养育之恩,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家乡河的守护,共同描绘了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山水画卷。

三、分类常态化宣传,推动爱河护河成为习惯

为推动全民爱河护河成为一种习惯,蓬溪县以河湖长制“七进”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宣传《条例》和河湖管护成效,积极努力讲好“蓬溪治水故事”。一是印发宣传方案,常态化开展宣传。蓬溪县以贯彻落实《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打造不一样的“十四五”河湖长制升级版为宣传主题,制定印发《蓬溪县<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条例》重点时段和常态化宣传走深走实,谋划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方位多举措宣传,并计划年底对相关河长和河长制联系部门负责同志学习《条例》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二是广泛开展活动,推动宣传有声有色。以“保护蓬溪母亲河日”为载体,蓬溪县河长办组织“河小清”志愿者开展了“小清志愿行,共护母亲河”志愿护河暨《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进社区宣传活动,用实实在在的志愿服务引领全民共同守护蓬溪“母亲河”。以“世界环境日”为载体,开展了河湖长制工作进学校、进乡村活动,组织师生代表巡河护河,组织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院坝会,解读《条例》内容,倾听基层声音。通过“七进”系列活动,逐步提高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群众护河爱河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引导群众养成爱河护河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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