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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凤人民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来源: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发布时间:2019-10-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蓬溪县人民法院 委托,拟对委托方的 鸣凤人民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第二次 ) 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 PXZC[2019]13
二、项目内容: 鸣凤人民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第二次 ) 详见 第四章
三、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9:00- 17:00 (北京时间) 登录 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投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547766672)。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 10 29 日上午 9 30 (北京时间);
递交竞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收。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邮寄的竞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蓬溪县行政审批局五楼开标二室  
九、磋商保证金:
金额: 贰仟元整 (在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上有足额余款的供应商可提交书面说明将该款项转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书面说明同时装入投标文件中;请于开标时间24小时前将保证金付款凭证和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后扫描至邮箱626959268@qq.com,以便查收。邮件主题必须为:“PXZC[2019]13号 鸣凤人民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第 包(如有分包,请填写包号)投标保证金凭证)。未按此要求的报价文件可能被拒绝。
交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同时注明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开 户 行:建行蓬溪县支行
银行账号:51001677208051503628
交款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4 小时前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退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请联系:付女士。咨询电话: 0825-5420160 。请于开标前将 (1. 打款凭证、 2. 开户许可证、 3. 营业执照、 4. 法人身份证电话号码、 5. 经办人身份证及电话号码 ) 所有资料加盖公司公章扫描至邮箱 626959268@qq.com ,电话: 13508213455
十、联系方式:
人:蓬溪县政府采购中心
   址:蓬溪县明月街 163
   编: 629100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825-5425667
采购人:蓬溪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19692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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