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就业创业培训质效稳步提升,进一步提高参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和就业创业成功率,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20〕49号)、《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22〕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备案审核一批培训机构,负责承接2025年蓬溪县就业创业培训任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一)蓬溪县辖区内的培训机构;
(二)蓬溪县辖区外,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在蓬溪县开展异地培训的培训机构。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就业创业培训资质;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无违规办学行为和违法记录;
(三)具备承担培训必备的场地、设备、资金、管理人员、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有一定的信息化教学和管理条件;
(四)具有较好的培训工作基础或业绩;
(五)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六)专业设置符合市场需求,教学过程规范,教学质量过硬;
(七)注重培训效果,培训后取证率良好;
(八)具备稳定的就业渠道,有较好的就业推荐和职业介绍能力;
(九)有明确、规范的财务制度。
(十)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良好(设立期不满三年的以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三、申报资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并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一本即可,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逐页编码,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校长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申报材料应根据公告要求的统一格式提供,且内容完整。提交的以下材料包括原件及1份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由我局留存,不予退还。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的不提供);
(三)职业培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四)办学相关审批文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五)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出具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六)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的清单,所申请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七)近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所申报工种的理论实操教学图片视频等、培训后就业率、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和企业开展合作、就业服务等主要佐证材料(2025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可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八)管理人员和所有专、兼职教师人员花名册及资格证书(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证书复印件);
(九)各项组织管理制度;
(十)其他相关材料。
注:材料不齐全者一律视为不合格。
四、操作流程
(一)自愿申报。有意愿承接2025年蓬溪县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任务的培训机构可于2025年3月21日前(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蓬溪县迎宾大道96号5楼521室)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集中审核。我局组建专门的备案审核小组对申报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蓬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蓬溪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三)备案确定。将符合资格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机构备案确定为我县2025年就业创业培训任务的承训机构。
五、其他事宜
(一)对备案确定为2025年我县就业创业培训承训机构,但后期发现存在以下行为的培训机构,取消其承训机构资格,当年内不得再承担我县相关培训业务,并对涉及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2.弄虚作假,虚假培训;3.套取、骗取政府各类补贴资金;4.培训课时、培训内容、到课率、培训合格率达不到规定要求;5.管理混乱,不认真履行教学、考核等职责,逃避监督检查;6.出借、出租、伪造、变造、买卖办学资质,或将培训项目“转包”“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7.违规颁发或伪造结业、培训合格、职业资格、专项能力、技能等级等各类证书;8.擅自改变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咨询电话:0825-5392128。
附件:职业培训诚信承诺书
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