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委发〔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奋战一百天、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蓬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12日
“奋战一百天,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推动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奋战一百天,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这条主线,全面开展“奋战一百天,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有影响的一般事故、不发生媒体炒作和负面舆情事件、不发生自然灾害处置不当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事件。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三个清零行动
1.风险防控盲区清零行动。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要落实安全风险“日研月判”,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完善风险台账,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确保各类风险在控可控,万无一失。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突出抓好重大风险防控,对所有重大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逐一筛查,逐一核查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及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彻底消除防控盲区。
2.问题隐患整改清零行动。全面整改清零3处市级挂牌治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5处县级挂牌治理安全隐患、国务院安委会来川考核巡查发现的16个具体问题、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省市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日常检查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实行动态清零。
3.信访举报投诉清零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相关部门对照前期市安办下发的35条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县信访局梳理的9条群众举报投诉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及新举报的各类问题,分级分类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全面核查处置,逐一制定方案,确保全面彻底整改。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已办结的要落实专人进行复核复查,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照相关规定兑现奖励。
(二)推进安全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结合汛期、高温期和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特点规律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1. 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持续巩固2个专题与11个专项整治成果,查漏补缺,提质增效。实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推动“老大难”问题解决,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2.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两个集中治理”。按照《蓬溪县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推动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提升、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按照《蓬溪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蓬溪县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纵深排险除患,强力整治攻坚,坚决打非治违,确保整治成效。
3.加压推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蓬溪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摸排生产经营租住性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扎实开展“百日行动”集中攻坚,确保10月底前,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全面排查到位、分类处置到位、日常监管到位,严控风险,严防事故。按照《蓬溪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风险,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和集中区域火灾防控能力。
4.扎实开展涉水安全等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涉水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切实做好游乐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开展涉水安全等专项行动,加强防溺水、涉水作业、游乐场所和汛期船舶、建设工程等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把游乐场所审批准入关口,强化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带病运行。
5.持续推进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开展成品油违法经营安全隐患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道路交通领域和在建项目、大型停车场、集贸市场、砂石厂等相关公共安全区域,及时发现“黑油站、黑油品、黑油罐、黑油车”等线索,“一案一策”加强会商研判,强化“行刑衔接”,健全完善联合检查、案件协查、警示曝光等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生产、存储、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三)实施基层应急全面备战行动
1.抓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直各部门要增强底线思维,配齐力量、提升能力,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逐一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不留工作盲区、不留责任漏洞,不形成工作空档。
2.抓应急准备。按照《蓬溪县开展预案培训演练活动的通知》,推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直各部门干部学法规、懂预案、重预防、抓处置,全面加强各类应急准备,抓实预案修订、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直各部门要树牢极限思维,立足应对极端天气,加强监测预警、联防联控和应对措施,加强地灾隐患点、山洪危险区等重点部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
3.抓备勤值守。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值班制度。按照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求,规范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的要求,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持续做好事故处置等后续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的,要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时间安排
从8月1日起至11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根据各项重点任务,结合本属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开展“奋战一百天,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属地督查+行业抽查+企业自查相结合,全面开展问题隐患再排查,全面整治前期已经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要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的前提下,突出重点、突出关键、突出企业,防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集中攻坚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治攻坚,千方百计整治到位。对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做到万无一失。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从严从快从重进行行政处罚,严禁执法检查宽松软。触犯刑法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对重点难点隐患县安办将采取“发点球”、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整治。对一时确无条件整改的,要明确责任,采取稳妥措施,严防因隐患管控不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适时开展“回头看”,组织对安全风险隐患再排查再管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再研究再整治,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推动。成立以县安委会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此次专项行动,各党政领导按照包保乡镇分工和对口联系重点企业每月开展1次督导检查,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并与国省市督导组到包保企业督促指导形成工作联动。同时,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会成立7个综合督查组和1个暗访督查组,实行包保责任制和组长负责制,对各乡镇(街道)、园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半月开展1次综合督查,并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督查问题隐患汇总表报县安办备案。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头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务实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各督导组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文对文、会对会,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作风,坚决克服排查浮在表面、整治蜻蜓点水,坚持铁面、铁心、铁腕、铁作风抓落实,深入企业和生产经营一线,坚决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做好典型案例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三)严格考核问效,严肃责任追究。县安委会将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将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因此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县安办要运用“两书一函”压实责任,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一般事故的启动约谈程序。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专项行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内容要精炼简洁,数据要真实准确,并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县安办(联系人:丁宇微,联系电话:5391315,电子邮箱:10789582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