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溪县赤城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赤城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组织,镇属各部门:
《2024年赤城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经镇党委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蓬溪县赤城镇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
2024年赤城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
为打好今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确保全镇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责任体系,高标准核查线索,高质量办理案件,高水平整治行业乱象,努力夯实全镇平安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深挖彻查,不断提升打击质效
1.全面开展线索核查。根据《蓬溪县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摸排核查工作规程》,严格落实线索核查分类处理、“四个一”和“12715”等机制制度,提升线索核查工作的专业性、精准性、全面性,确保其有效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大力宣传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及各级各部门举报通道,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持续激发人民群众举报黑恶违法犯罪和“保护伞”的热情。加强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执法办案发现线索的碰撞对比、梳理排查和串并分析,及时发现和依法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严格落实群众实名举报联系反馈制度,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结审核把关制度,坚持落实纪委书记和“三长”负责制,规范线索办理流程,确保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依法严打“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以及在重点行业领域欺行霸市、垄断经营、强买强卖、恶意阻工、暴力讨债、插手企业经营纠纷的黑恶势力。严打开赌场、组织卖淫、制贩毒品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利用、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团伙。严厉依法惩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故意毁坏财物、催收非法债务、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十类”恶性违法犯罪,对黑恶犯罪坚决打早打小,遏制在源头。
(二)注重源头治理,铲除黑恶滋生土壤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重点抓好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黑恶问题防范整治,对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摸排整治,紧盯突出乱象和监管难题,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持续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坚决防止老问题反弹、新问题滋生。
2.加强基层问题防范治理。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常态化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查整顿,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和党组织书记县级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筑牢党的基层战斗堡垒。长期坚持梳理排查基层干部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坚持把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与基层反腐“拍蝇”、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结合起来,推动整治“村霸”干扰腐蚀、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宗教势力渗透等问题,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域推广“一长五联”乡村治理模式,深化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压缩黑恶势力在基层的生存空间。
3.严厉防范整治未成年人涉黑涉恶犯罪。以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综合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部署要求,加强涉刑未成年人及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持续防范整治青少年涉黑恶突出问题。整治校园周边各种行业领域乱象和治安突出问题,全面净化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依法严打侵扰、侵害在校学生的“校园贷”、校园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反诈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行为及时依法整治,积极为在校学生营造健康成长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及时报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防止被黑恶势力裹挟、利用或侵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4.强化重点人员监管。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精准核实黑恶犯罪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严防发生刑满释放人员报复社会等重大案事件。严格落实刑满释放衔接、安置帮教等措施,及时掌握黑恶罪犯刑满释放后就业、生活空间、加强相关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严防脱管失控,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重操旧业。
(三)加强对标补短,提升问题整改实效
1.全力抓实中、省、市督导整改。聚焦各级督导重点,找准问题短板,进一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推动建立整改“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制度,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明确整改目标、方案、时限及进度,做到责任到人、对症下药、挂图作战,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质量提升,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不断走深走实。
(四)聚焦宣传引导,营造正向舆论环境
1.加强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等要求,依托“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业务干部跟进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采取以事说法、以案普法等方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话语,讲好老百姓身边的故事,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走近群众、深入群众,切实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社会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社会上蔚然成风,深化法治社会建设。
2.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常态化扫黑除恶中实施的重大举措,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出现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正面宣传和主题报道,大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形成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正确价值导向,充分展示党中央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形成正确舆论导向,推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五)夯实组织基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政策规定,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常态化运行。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注重牵方向、抓政策、统大事,推动解决重大问题。镇扫黑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压实综治部门主体责任,发挥好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压实各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推动行业监管与扫黑除恶有机结合。
3.优化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扫黑除恶考评体系,考评打击战果,更考评源头治理成效,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主动掌握工作情况,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中、省、市、县有关规定,表扬激励先进集体和个人,担当作为,形成正确工作导向。
三、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镇领导,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工作要点》落实工作,对相关重点任务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困难,确保重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责任,高质高效完成既定任务。要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三)强化严实督导。镇扫黑办要加强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整改不足。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进展缓慢的,要督促整改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