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008498034/2022-3449286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槐花镇人民政府
  • 文       号:蓬槐府发【2022】35号
  • 成文日期: 2022-06-08
  • 发布日期: 2022-06-09
  • 有 效 性: 有效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槐花镇返乡下乡创业明星评选结果的通知

来源:槐花镇 发布时间:2022-06-09 09: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镇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充分发挥返乡下乡创业明星在推进返乡下乡创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蓬溪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乡镇返乡下乡创业明星的通知》(蓬农工领办〔2022〕6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返乡下乡创业明星评选工作。通过发布通知、加强宣传、全覆盖摸排等方式,排查出符合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的创业项目,后逐一入户宣传动员、引导自主申报返乡下乡创业明星评选。

根据自主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经过镇级初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审查,初选出我镇符合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的返乡下乡创业明星共9人,根据初选结果,予以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果无异议。

现将经过评选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返乡下乡创业明星给予认定,名单如下:胡钦、陈流顺、刘兵、唐道海、康成军、廖世贵、周余发、李文静、何俊、陈红。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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