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镇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充分发挥返乡下乡创业明星在推进返乡下乡创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蓬溪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乡镇返乡下乡创业明星的通知》(蓬农工领办〔2022〕6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返乡下乡创业明星评选工作。通过发布通知、加强宣传、全覆盖摸排等方式,排查出符合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的创业项目,后逐一入户宣传动员、引导自主申报返乡下乡创业明星评选。
根据自主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经过镇级初审,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审查,初选出我镇符合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的返乡下乡创业明星共9人,根据初选结果,予以5个工作日的公示,结果无异议。
现将经过评选和公示无异议后的返乡下乡创业明星给予认定,名单如下:胡钦、陈流顺、刘兵、唐道海、康成军、廖世贵、周余发、李文静、何俊、陈红。
蓬溪县槐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