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可以当面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并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网上进行投诉。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是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是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