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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蓬溪县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0-08-25 10: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遂宁市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蓬安办发〔202078号)要求,县政府领导同意,制定了《蓬溪县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蓬溪县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排除隐患”专项整治、城市安全发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市安办实体化专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县安办实体化专班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安委会工作要求;

    (二)综合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通报、报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调查研究,向县安委会提出意见建议;

    (三)负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成员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有关重要事项;

    (四)提出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会议、文件起草、制度拟定、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约谈、大检查和综合督查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县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督查、指导等工作;

(七)负责挂牌督办国、省、市、县督导检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

(八)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

(九)组织推动、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十)组织推动、督促落实“排险除患”专项整治;

(十一)承办省安办、市安办和县安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组建县安办实体化工作专班

县安办实体化工作专班在县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安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强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肖登明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县安办常态化工作专班。按照“细化到组、负责到人”的原则,在县安办组建“3固定+3流动”工作专班。从全县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抽调3人,组建县安办实体化工作专班的固定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从经开区、县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确定6人的队伍,组建县安办实体化工作专班的流动专班,分3组,每组2人,流动专班实施每月1组轮班(轮值单位见附表),与固定专班一同开展工作,按要求完成专班工作任务。

(二)指导乡镇(街道)、经开区专班。建立县应急局联系指导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机制,实现“分条负责,分片包干”,每月带队联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根据工作需要,聘请行业领域专家做好技术保障支撑。具体安排如下:

县安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李强任指导专班组长,下设3个督导小组,全面领导各小组指导、督查和检查。

1.督导一组:县应急局副局长陈正全任组长,负责联系指导普安街道、赤城镇、新会镇、文井镇、槐花镇、明月镇、天福镇、经开区上游片区;成员:基础股1名同志,执法大队1名同志;

2.督导二组:县应急局副局长肖登明任组长,负责联系指导常乐镇、红江镇、大石镇、吉祥镇、任隆镇、金桥镇、经开区金桥片区;成员:安协股两名同志;

3.督导三组:县应急局副局长杨炬任组长,负责联系指导宝梵镇、鸣凤镇、高升乡、荷叶乡、三凤镇、蓬南镇、群利镇;成员:基础股1名同志,执法大队1名同志。

重点指导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等重点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指导联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例会。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员。县安办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通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某一领域或涉及部门、跨区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提出工作措施建议。

(二)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会议由县安办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研究涉及全县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研究提交县安委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三)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通报。定期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反映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通报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排险除患”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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