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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限停电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蓬溪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29 19: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蓬安办发〔2022〕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随着本月高温天气逐渐消退,电力供应将逐步恢复正常,各类企业将迎来复工复产高峰。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随着高温天气缓减,电力供应将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将迎来集中复工复产热潮,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园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大量企业在较长时间限停电后集中复工复产交织叠加高温天气、疫情防控存在的安全风险,始终坚持“两个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与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高温天气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以及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深入分析当前高温天气结束后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靠前协调,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心组织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实施精准管控,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复工复产安全风险。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行业部门(单位)要注重安全生产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加强指导服务和跟踪督导,督促企业有序组织复工复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要明确企业安全复工复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要求,对有法不依、验收不严、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严肃处罚。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高风险企业,督促企业提前对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电器线路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向对口行业部门进行报备,切实做到隐患不整改不复工复产。

三、压实工作责任,全力确保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各企业要认真履行复工复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在复工复产期间必须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复工前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企业风险分析研判到位、设备设施隐患整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行业部门(单位)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时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要规范复工复产程序,对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城,相关部门要组织复产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请各乡镇(街道、园区)以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将通知要求传达至本属地、本行业(领域)企业,坚决避免因仓促复产、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蓬溪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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