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蓬溪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于2024年7月15日正式印发实施,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委深改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党的建设制度“微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厘清明晰县乡职责,加强乡镇与县直部门联动配合,健全县乡两级事权划分制度体系,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
聚焦县乡职责边界不清、“属地管理”泛化等问题,持续推进基层职责法定化,探索建立县乡事权划分清单细化县乡两级事权分工,依法厘清县级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职责边界,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服务能力。
三、编制过程
2024年5月,我办通过OA系统向乡镇发送函件,组织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梳理难以独立完成、确需县乡配合的事项,并提供法定依据。截至6月3日,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天福镇等15个部门共报送30余项需划分事项。县委编办逐项审核、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能职责,明确事项中县乡两级的职责边界。6月县委编办将《蓬溪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草案)》发送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17份反馈意见,其中:县综合执法局、蓬溪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3个部门有修改意见,经采纳修改后再次征求意见,均无反馈意见后。按程序印发《蓬溪县县乡事权划分清单》。
四、主要内容
根据《蓬溪县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蓬溪县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蓬溪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蓬溪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和动态调整文件,全面梳理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配合不畅或职责不清的高频工作事项,涵盖应急管理、民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市场监管9个领域29项事项,通过引用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基层职责法定化,促进县乡事权划分清单与基层权责清单融合互补、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