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刘娟、邓小凤、付卫东、刘君、冯毅、周平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第36号提案)《关于加快城市管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建议》(第37号提案)收悉,内容基本一致,进行合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照城市规划设计,目前县城区内已建有白塔公园、奎阁广场等城市公园,还将进一步按照规划修建如市民文化中心、墨砚湖等具有蓬溪特色的标志性建筑与公园。
二、我局会继续联合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着力做好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提升全民城市意识,提高人民的整体素质,强化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果皮箱、垃圾桶日产日清、城区建设施工打围审批巡查等工作。
三、城区行道树品种目前没有更换计划,我县正在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在建设计划中,将会对部分行道树进行更换,特别是影响高压线的行道树进行更换。
四、蓬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以来排查了多处停车位隐患并已整改。如:中河街(取消临公交站台的停车位)、下河街(取消学校周边停车位)、映山街(取消小区门口停车位)、政府街(取消学校周边停车位)。对城区高压变压器下面的停车位大队已经核查登记,下步将逐一进行整改。对于合理增设临时停车泊位的建议,交警大队将按照“试点引路、逐步推广”的方式,推进缓解“停车难”问题。先选择一老旧小区试点,根据路网结构,在其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并逐步推广。
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